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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4 11:18: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在这个论坛10多年了,很少发帖,只是默默地向各位网友学习,我觉得C114论坛上的都是高学历的行业内人士,很多有丰富的经历,甚至担任重要岗位,无论是对技术、行业还是社会问题,都分享了很多有价值的信息、独特的视角,让我很受益。
最近的孟被加拿大在美国指使下被拘押的事情,网上有各类观点,多数是支持国家、支持华为,有很多出于激愤有点过头;还有少量的不同声音,其实也很正常,人和人掌握的信息不一样,认知能力不一样,利益不一样,观点自然有很大差别,也不用强求统一。
但看到这个很专业论坛上,对一些基本的的问题却有一些似是而非的论调,还没人来说明,我就有点不淡定了,特意上来说几句,也算对论坛的一点贡献吧。

1.关于对伊朗禁运
很多人把与伊朗做生意视作犯了美国的天条,毕竟中兴犯事在前成为一个不好的先例。
但我首先要澄清:“买了美国的元器件,用了美国的技术就不能卖给伊朗”是不正确的。联合国对伊朗的制裁,只聚焦在核能、导dan等敏感领域。美国的单方面制裁,并不是全面禁运,也是针对能源、石油行业,对于通讯设备,只禁止可以干扰通讯的设备(事实上也是可jun用),民用通讯设备不在禁运范围内。
这一点,孟的保释听证会上,辩护律师明确指出了这点。你们可以去微博上查第一天的庭审记录。
十多年来,爱立信、阿尔卡特还有更早的西门子,所有的欧洲厂商都在伊朗大卖通讯设备,占主要份额。三星也长期是伊朗手机市场上最大份额。网上有很多这方面的报道。
但为何出现了美国对中兴、华为的打击呢?
我只能说一些推断:1.美国不敢或者说还不能做全面禁运,但凭借强大的实力,却对与伊朗开展正常贸易的企业进行恐吓,并进行打击,以让这些企业知难而退,实现对伊朗的事实上全面禁运。而对于不同国家企业,是亲疏有别,选择性打击的。
2.除了明面上的禁运条款,美国应该还设定了一些底下的条款,例如对民用通信设备,要求美国产品和技术不超过一定比例,每笔交易要向美国商务部汇报;否则美国会进行禁运、金融制裁等。这些条款没有被公开过。但可以想象,这些是纯粹的霸王条款,但作为企业为了生存,也不得不遵守。看报道,对中兴的指控证据,坐实的是有一笔用于伊朗网络监控的设备, 可能就被美国适用“违背了可用于干扰通讯的设备”。

华为没有否认过在伊朗的业务,10多年来,华为的贸易合规一直是被美国用放大镜监视着的,美国也从未发现过证据,相反,在中兴事件后,面对媒体暗示华为也有问题,2018年6月美国商务部长主动澄清:目前我们没有发现华为违规的证据。《美国商务部长称目前未发现与华为有关违规行为 》http://www.techweb.com.cn/world/2018-06-08/2673484.shtml
而且考虑到美国的立场,为了公司的经营安全,2011年12月9日,华为发布了公开声明,宣称,“由于伊朗日益复杂的形势,公司将主动限制伊朗业务的发展,不再寻求新客户并限制与现有客户的业务往来。”http://bbs.fobshanghai.com/thread-4044105-1-1.html

此次孟被扣留,在听证会上控方的理由是:美国认为华为和Skycom是一家公司,华为/孟说不是。因此犯了欺诈罪。 这是一个很很外围的指控,并是没有给出华为,也没有给出Skycom违规的证据。就算对Skycom,唯一拿来说事的是2013年2月路透社的一篇报道,说Skycom企图把130万欧元的惠普设备卖到伊朗,但那篇文章也承认:这笔交易并未达成。惠普公司也证实了这点。

这些信息下,每个人可以做自己的推测和判断。但直接给华为定罪:“违背与美国合约,违背契约精神”,因此被抓活该,罪有因得,也算一种判断。但我觉得这种判断来自于偏见,是缺乏事实依据,也对事情缘由缺乏了解。

另外很重要的一方面,对于禁运,中国政府立场是:不承认美国单方面禁运可以用于其他国家企业。 很简单的道理:与伊朗开展往来,是中国的国家主权。你美国和伊朗关系不好,希望封杀他,并不能强迫中国也这么干。美国说啥就是啥,不仅自己全面制裁,只要与伊朗做生意,就可能被美国制裁。 这不就是全面制裁吗?而且没有和其他大国协商,还要联合国干什么?

2.说到这个,就到了第二个问题:美国的长臂管辖权。
我先说我的三个立场:1.三权分立本质是权力相互制约,而不只是相互独立。 2.不存在超过国境线的立法和司法权  3.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做恶。
三权分立的本质是权力的相互制约,避免绝对的权力,并不是三个权力各自完全独立(不受制约);绝对的权力必然作恶,三权间制约不是单向的,是相互制约。在某些方面,司法权是受行政权制约的,例如引渡,最终还是司法部长要同意,司法部长是行政长官任命的。 川普第一次回应孟的事件,就表示:如果需要,就intervene(阻碍; 出面; 插嘴; 介于…之间),呵呵,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三权的适用范围都有个界限。在目前世界还没有大同,还有国境线的情况下,一国的无论是行政权,还是立法权,还是司法权都不应该超越国境线。 但是美国凭借超强的实力,一直在突破这个限制。例如,立法上用国内法来制裁其他国家与伊朗的符合国际法的正常商贸往来。 司法上,对孟的扣押就是个例子:在第三国扣押美国所怀疑的他国公民(孟的保释听证会上控方律师给出了矛盾的信息,一处说已经起诉了孟,一处说是待起诉。也就是说只是怀疑)。

这次,中国政府针对的就是这点,根本不认可美、加有权力抓人。 这也是国家主权的问题。
在孟的保释听证会上,控方指控孟对一家“在美国有业务的金融机构”做了“虚假陈诉”,恐吓说最高可以判30年。控方连这家金融机构名字都不敢提。 是辩方律师主动说破这家金融机构是汇丰银行,并出示了一些银行文件(具体什么文件,说明什么问题,我没有看到更细报道)。请注意:汇丰银行是总部在英国的银行,只不过在美国也有业务。根据美国的某些法律,美国可以调查、处罚一切与美国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不管他们的业务问题是不是发生在美国。 再加上与这些金融机构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个人,也全部在美国法律管辖下。 更夸张的是:一切以美元结算的金融行为都在美国管辖下。
试问,还有什么是美国法律不能管的?

在孟的事件后,华盛顿邮报记者的分析报道中,就提到“美国最高法院的精神是美国法不应该在境外执行”。可见,美国法律界也认识到长臂管辖权是个非常敏感和重大的法律问题,过度使用就会天下大乱,最终也会引火烧身的,所以要采取万分谨慎的态度。但下面的求扬名立万的一些检查官们可能就不管这么多了,到处用长臂挥舞大棒。 但我觉得凡事不要过度,“过强则必折”,手伸得越长就越容易被打断。
  
另外,以对与伊朗贸易的制裁为例,如果美国国内法效力可以覆盖全球,司法可以跨国抓美国认为可疑的人;其他国家只能向美国、加拿大行政当局抗议,美国、加拿大行政当局却说“司法独立,我也没办法”。那么是不是美国就掌握了无法被制约的绝对的司法权力? 有这种好事?
  我相信:如果存在这种绝对的司法霸权,它一定会作恶。那么怎么来防止这种权力作恶?

所以华为的事情不仅仅是一个企业的对错、生死;5G之类的通讯业的利益很重要,但也只是一个方面, 折射出来的更大的是面对美国在国家关系中的霸权主义进行抗争:捍卫公民人身权力,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就是捍卫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这就是中国政府正在做的事;不管你对这个国家有多少不满,是富豪还是底层,是民斗还是五毛,只要你是中国人,在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上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应该支持政府去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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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4 11:56:27 |只看该作者
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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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4 12:01:06 |只看该作者
谁叫咱没有汉唐的荣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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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4 12:29:0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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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4 12:53:2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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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4 13:17:2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如果美国佬有确切证据证明skycom就是华为子公司,那之前的交易就会被汇丰银行给迁出了,这次给孟的罪名是金融欺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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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4 13:18:0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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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4 13:22:4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skycom员工就是华为公司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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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4 13:23:2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skycom员工就是华为公司员工,胡姓董事在南山住址被港媒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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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4 13:24: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这家公司的胡姓董事在南山住址被港媒爆出来,邻居们都不敢回应,多年老H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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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4 13:26:46 |只看该作者
说的好,就事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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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4 13:26:5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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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4 13:29:0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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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4 13:29: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员工都是华为公司员工,港媒还跑到一个胡姓董事在南山的住址来了,邻居都不敢回复是多年老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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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4 13:31:0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eojobs 于 2018-12-14 13:3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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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4 13:37: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美国卖给tw武器违反了china反国家分裂法.与其谈法律,还不如谈实力.

点评

zeojobs  中国不敢对美叫板,只敢怂一下加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2-14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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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4 13:56:02 |只看该作者
美国指控的是金融欺诈。

点评

青铜骑士  “金融欺诈”这个名称很吓人,最高可判30年更是吓人。但是细看控方在保释听证会上的指控(网上有全文),无非就是指责美方认为Skycom和华为是一家,孟对汇丰说不是,使得汇丰“有可能”由于和Skycom业务往来而违背美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2-14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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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4 13:58: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谁的拳头大谁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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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4 14:15:36 |只看该作者
cairat129 发表于 2018-12-14 13:56
美国指控的是金融欺诈。

“金融欺诈”这个名称很吓人,最高可判30年更是吓人。但是细看控方在保释听证会上的指控(网上有全文),无非就是指责美方认为Skycom和华为是一家,孟对汇丰说不是,使得汇丰“有可能”由于和Skycom业务往来而违背美禁运。也就是说汇丰并没有因为这个违规,只是说“有可能”。 这就是欺诈?我认为完全是假设违法行为,再反过来定罪。
说华为和 Skycom是一家,是美方按照自己的定义而声称的。辩方出示的KPMG审计报告,表示其并不是华为子公司;其有独立的控制者。

对于对伊贸易的制裁,美国是立法者,又是行政监管者(美商务部),又是司法者。 这时候三权对外形成一体化的力量,是掌握了完整的法律体系,是绝对的不受制约的力量。可以操作的空间很大很大。

点评

nj_heyjude  你啰嗦这么一大堆看起来就是狡辩的感觉。从现有事实来看其实绝大数人心底里都是了解的确是某500强借白手套和伊朗 做生意的,skycom就是某500强,这个说法我是从心底里相信的。美加是英美法系,这套狡辩之词估计在人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2-14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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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4 14:43:2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和一个霸权主义郭嘉讲道理是非常可笑的。现在需要的不是要和他讲道理,而是买他那里独家垄断其他所有国家都没有替代的芯片,就是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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