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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4 10:45: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
具体包括:
1.不准开展背离主业的贸易业务
2.不准参与特定利益关系企业间开展的无商业目的的贸易业务
3.不准在贸易业务中人为增加不必要的交易环节
4.不准开展任何形式的融资性贸易
5.不准开展对交易标的没有控制权的空转、走单等贸易业务
6.不准开展无商业实质的循环贸易
7.不准开展有悖于交易常识的异常贸易业务
8.不准开展风险较高的非标仓单交易
9.不准违反会计准则规定确认代理贸易收入
10.不准在内控机制缺乏的情况下开展贸易业务
这些会对运营商业务造成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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