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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9 13:15:2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it1010 于 2023-2-9 18:37 编辑

我国现有法律明文规定公民有通讯消费等自主选择权利,运营商以强迫选择套餐取代用户自由消费单价(无月租费,按使用量计费,用多少算多少)可能涉嫌费违法,主管单位也可能涉嫌不作为。

目前没有一部完整通讯类法律法规,也没有一个纯涉通讯领域管理机构,作为普通用户的大众是最大的受害者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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