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4-10(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 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 一、 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系通信行业标准。 二、 本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按通信专业工程分册,包括: 第一册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 (册名代号TSD) 第二册 有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 (册名代号TSY) 第三册 无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 (册名代号TSW) 第四册 通信线路工程 (册名代号TXL) 第五册 通信管道工程 (册名代号TGD) 三、 本定额是编制通信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也可作为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报价的基础。 四、 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工程,改建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用于扩建工程时,其人工工时按1.1系数计取,拆除工程的人工工日计取办法见分册的各章说明。 五、 本定额以现行通信工程建设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为编制依据;在1995年9月1日原邮电部发布的《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及补充定额的基础上(不含邮政设备安装工程),经过对分项工程计价消耗量再次分析、核定后编制;并纳入了部分新业务 通用的配置方案作为参考,增补了与此相关的新技术子目。 六、 本定额是按符合质量标准的施工工艺、机械(仪表)装备、合理工期及劳动组织的条件制订。 七、 本定额的编制条件: 1. 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 2. 通信各专业工程之间、与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 施工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均符合安装要求。 4. 正常气候、水电供应等应满足正常施工要求。 八、本定额根据量价分离的原则,只反映人工工日、主要材料、机械(仪表)台班的消耗量。 九、关于人工: 1.本定额人工的分类为技术工和普通工。 2.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和其他用工: 基本用工——完成分项工程和附属工程定额实体单位产品的加工量。 辅助用工——定额中未说明的工序用工量;指施工现场某些材料临时加工、排除故障、维持安全生产的用工量。 其他用工——定额中未说明的而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必然发生的零星用工量:指工序间搭接、工种间交叉配合、设备与器材施工现场转移、施工现场机械(仪表)转移、质量检查配合以及不可避免的零星用工量。 十、关于相关费用: 本定额不含施工用水、电、蒸汽等费用;此类费用在设计概、预算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建安费中按实计列。 十一、关于材料: ⒈本定额中的材料长度,凡未注明计量单位者均为毫米(mm)。 ⒉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用于安装工程中的主要材料使用量和规定的损耗量;规定的损耗量指施工运输、现场堆放和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合理损耗量。 ⒊本定额所列材料名称和规格,属于传统工艺常用材料;采用新工艺使用的新材料或其他选用材料按概、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计取。 ⒋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和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 ⒌本定额仅计列直接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的计算方法按“费用定额”相关规定计列。定额字母中注明由设计计列的材料,设计时必须按实计列。 十二、关于施工机械: ⒈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的。 ⒉施工机械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构成固定资产的列入本定额的机械台班。 ⒊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参照有关部门动态发布的价格信息为计价标准。 十三、关于施工仪表: ⒈本定额的施工机械(仪表)台班消耗量是按通信建设标准规定的测试项目及指标要求综合取定的。 ⒉施工仪器仪表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构成固定资产的列入本定额的仪表台班。 ⒊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参照有关部门动态发布的价格信息为计价标准。 十四、定额子目编号原则: 定额字目编号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册名代号,表示通信行业的各个专业,由汉语拼音(字母)缩写组成;第二部分为定额子目所在的章号,由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三部分为定额子目所在章内的序号,由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十五、本定额适用于海拔高程2000米以下,地震烈度为七度以下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定额不含抗震烈度为七度以上的抗震工、料。 十六、在以下的地区施工时,定额按下列规则调整: 1. 高原地区施工时,本定额人工工日、机械台班量乘以下表列出的系数。 高原地区调整系数表 1. 原始森林地区(室外)机沼泽地区施工时人工工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30。 2. 非固定沙漠地带,进行室外施工时,人工工日乘以系数1.10。 3. 其他类型的特殊地区按相关部门规定处理。 以上4种特殊地区若在施工中同时存在两种以上情况时,只能参照较高标准计取一次,不应重复计列。 十七、 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 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 本身。 十八、 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专业册章节和附注说明。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 册说明 一、《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覆盖了通信设备安装工程中所需的全部供电系统配置的安装项目,内容包括变、配电设备、电力缆线布放、接地装置及供电系统附属设施的配套安装。 二、本定额不包括10kV以上电气设备安装。 三、施工过程中的调测项目所用仪表属非通信行业常用仪器仪表,所以,仪器仪表使用费不以仪表台班的形式表现,直接计列仪表价格。 《有线设备安装工程》册说明 一、有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包括:安装机架、缆线及辅助设备工程;安装、调测光纤通信数字传输设备工程;安装、调测程控交换设备工程;安装、调测数据通信设备工程。 《无线设备安装工程》册说明 一、本册无线通信设备安装定额包括移动通信、微波通信、卫星通信专业的设备机架、缆线及辅助设备的安装内容。 《通信线路工程》册说明 一、 本册预算定额的人工调整: 当通信线路工程的规模较小时,以总工日为基数按下列规定系数进行调整。 1. 工程总工日在100工日以下时,增加15%; 2.工程总工日在100-250工日时,增加10%。 二、本定额光(电)缆拆除,不单立子目,发生时按附表规定执行: 序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架空、墙壁、室内、通道、槽道、引上光(电)缆(清理入库) | | | | | | |
三、各种光(电)缆的敷设定额中,主要材料的数量已包含定额损耗率,但不包括设计中规定的预留等用量,可依据规范规定在设计时据实计列。 四、敷设光缆中,OTDR台班是按(单窗口)测试取定的,如果按(双窗口)测试时,其人工和仪表定额分别乘以1.8的系数。 《通信管道工程》册说明 一、本册预算定额的人工调整: 当通信管道工程的规模较小时,以总工日为基数按下列规定系数进行调整。 ⒈工程总工日在100工日以下时,增加15%; ⒉工程总工日在100-250工日时,增加10%。 二、本定额的土质、石质分类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通信工程实际情况,划分标准详见附录一。 三、本定额中不包括施工用水,使用时另行计算。 四、开挖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见附录二。 五、主要材料损耗率及参考容重表见附录三。 六、混凝土配合比表见附录四。 七、水泥砂浆配合比表见附录五。 八、水泥管管道每百米管群体积参考表见附录六。 九、通信管道水泥管块组合图见附录七。 十、100米长管道基础混凝土体积一览表见附录八。 十一、定型人孔体积参考表见附录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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