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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人家园论坛管理规范  [ 本规定于 2006-6-1 正式实施,2009-4-1 更新 ]

为了保障通信家园人在论坛中的权益,为了构建一个有序的网络社区,为了能使家园论坛更好的服务于通信家园人,特立此规范。

通信人家园论坛管理规范导航:
一、通信人家园版面管理规定
二、通信人家园版主管理规定
三、通信人家园用户注册协议
四、通信人家园管理条例


一、通信人家园版面管理规定 ::..
(一) 开设版面

1、 开设条件
  (1) 管理员根据通信人家园的发展需要开设;
  (2) 网友依照规定申请开设。

2、 申请开版原则
  (1) 新开的版块以能够活跃网友在家园的交流,促进通信人家园发展为原则。
  (2) 不开设有违反社会公德与良好风俗的版块。
  (3) 不重复开设性质相近或目的相同的版块。如果新版块的主题含混不清,或者与已有的版块界限不明,可能造成网友发表文章不能确定对应的版块时,不予开版。
  (4) 内容过于生僻、狭窄,主题对通信人家园不利者,不考虑开版。
  (5) 不开设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互联网公约等有关规定和通信人家园各项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版块。
  (6) 猥亵的或者对他人进行侮辱、挑衅的不予开版。
  (7) 不得含有国家组织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名称。
  (8) 申请人需符合版主申请的基本要求。

3、 申请流程
  (1) 填写申请表格,张贴在“事务管理”版块中。格式如下:
    申请开设的版块名称:
    版块所属分类及定位:
    版块内容介绍:
    管理方针:
    自我简介:
  (2) 填表要求:
    版块名称不得使用英文, 且不得与现有版块名称重复或相似。

4、 审批
  管理员接到申请后,综合通信人家园的发展需要、开版原则及网友意见进行审批,该流程一般为7个工作日。审批通过后,正式公告开设新版并设立申请人为版主,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版期为一个月。


(二) 关闭版面

1、 关闭条件
  (1) 版面的性质或讨论的内容违反通信人家园管理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 版面的性质或讨论的内容悖离当初开版旨意,或无法形成有质量的话题。
  (3) 使用率(非文章数量) 过低,经一周整顿无效,或开通后连续10天,每天新发主题帖不超过10篇。
  (4) 在没有请假的前提下,版主连续超过1周没有登录、管理、发帖的。

2、 符合任一关闭条件的版面,家园管理员首先将对版主采取发帖提醒等措施。警告一周内,该版块仍未改观,家园将对该版块及所有帖子给予关闭;对于违规情节严重者,家园有权跳过警告期直接关闭该版块。


(三) 关于申请版版主

1、 申请开版者默认为申请担任该版的版主,权责同《通信人家园版主管理规定》,不参加考核,最高被授予副版主称号。

2、 申请开设的新版若连续六个月发展良好,经过协商后,可并入家园正式版块,在此之后,申请人可依据《通信人家园版主管理规定》由副版主升至正版主。


(四) 附则

1、 以上各条适用于通信人家园及其下属各个版块。

2、 本规定解释权归通信人家园所有,并保留有实时修改补充的权利。

3、 此规定自二○○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并施行。


二、通信人家园版主管理规定 ::..
版主是在网友中产生的、共同管理家园的优秀网友。

(一) 家园管理团队的构成

通信人家园管理团队由家园管理员、bbs助理、家园副管、正版主、副版主、实习版主构成。

家园管理员、bbs助理、家园副管拥有家园全部的管理权限。
正版主:能够在家园各个版块进行管理的版主,通过副版主晋升而来。前提条件是在家园注册1年以上,同时需要连续担任副版主6个月以上且每个月考核均为良好,一旦符合条件,需自行申请方能由管理员进行审核。
副版主:实习版主经过2个月的实习,考核通过后转正即成为副版主。副版主能够在某一个版块进行管理操作。
实习版主:如果你想为其他家园人提供服务,可以到家园“申请版主”栏目申请成为家园版主。申请通过便成为家园实习版主。实习期为2个月,通过实习期后晋升为副版主。


(二) 版主申请

1、 基本要求
  (1) 注册满3个月、总计在线时间超过300小时,平均每日发帖大于10篇为宜,发表10个以上的原创主题(无实质性的灌水帖不计)或精华3篇以上;
  (2) 喜欢所要主持的版块,在相应版块有出色的表现,并在家园中表现良好,无任何不良记录;
  (3) 对所要主持的版块相关知识有很好的了解和独到的认识,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
  (4) 有很强的责任心和版块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工作态度认真;
  (5) 经常发高质量的帖子,回复的帖子出色,团结普通网友,积极回答网友的问题,能与网友很好的交流沟通;
  (6) 自愿、义务、主动地为通信人家园网友服务;
  (7) 能保证在版块内积极组织各种网友活动;
  (8) 有充足的上网时间,熟悉版块使用,保证每天在线管理时间不少于3小时;
  (9) 熟练使用即时通讯工具,有MSN或QQ;
  (10) 具有诚意,站在为通信人家园发展和服务的角度看待问题;
  (11) 自愿接受通信人家园及网友的监督,遵守通信人家园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家园统一管理,自觉维护论坛形象。

2、 申请流程
  (1) 申请
    ① 凡符合基本要求的网友均可以申请担任版主;
    ② 申请人在家园特色栏目的版主申请里填写资料即可;
  (2) 审批
    管理员接到版主申请后,就进入了审批流程,该流程一般为7个工作日。管理员会依据基本要求对申请者的能力、动机等情况进行审核,并会向部分网友、版主征询意见。审核通过后,管理员会在事务管理版块发布新版主上任贺喜帖。申请者请在管理员发帖后的3天内到任,并请在所管辖的版块内发上任致辞帖,不然该次申请将告失败。
  (3) 试用
    凡是通过审批的版主,都需要经过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便可以对所负责的版块进行管理。如果表现完全符合版主的要求即通过月度考核,经本人提出转正申请,管理员便会授予副版主称号。在试用期满后,如果有一个月未能通过版主考核,可再延长1个月的试用期。若该月仍未能通过考核的,将免除版主职务及权限。倘若在试用期间有违反家园管理规定的,立刻取消版主权限并免除职务。
  (4) 特殊情况
    副版主可推荐网友担任本版版主,正版主可推荐网友担任本版版主或其他版版主,被版主推荐的网友不受注册时间限制及实习期的考核,但需经过管理员审批才行。若网友推荐,管理员需进行综合评定。


(三) 版主职责

1、 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家园的规定,贯彻执行版主的制度,自觉维护家园的形象。

2、 删除违反家园规定的言论,建议删贴标准如下:
  (1) 攻击党、国家和政府的内容;
  (2) 意识领域或者政治立场有争议的内容;
  (3) 语言恶毒、无理取闹、造谣生事、人身攻击的内容;
  (4) 猥亵及色情内容;
  (5) 内容空洞言之无物的文章;
  (6) 张贴商业广告;
  (7) 其他违反《通信人家园管理条例》的内容。

3、 积极引导发帖,包括话题讨论帖以及原创文章等等,提升论坛内容的深度与广度。各个版块还可根据自身性质与定位,定期推出引导性的话题,组织网友参与讨论。同时版主也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尽可能地多发原创帖,营造一种论坛的原创氛围。

4、 提升综合人气,包括及时、公正地对论坛内的好帖子进行置顶、加精、推荐、奖励评分等推荐性、鼓励性的处理,转移与版块内容无关的主题贴,使版块的风格和主题得以确立,以及做好各项在版块内有效提升网友参与积极性的举措。

5、 及时维护所管辖版块的正常秩序,积极中立地参与调节,公平公正地处理版内纠纷,确保所管理版块持续、健康地发展。维护版主形象,任何时间及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当与网友发生激烈冲突。版主应尽量以和善而不是高傲的态度对待网友,对于在版面有不规范举动的网友应尽量沟通,进行劝告。

6、 热情地为广大网友提供主题相关的各类信息服务,认真回答网友的提问。

7、 耐心解答网友对于管理工作的质疑,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服从论坛的统一管理。疏导为主,慎用权力,切忌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不支持使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以及使用马甲攻击他人的行为。当出现个人不能或不便解决的问题时,请及时告知家园管理团队。

8、 组织网聚活动,包括定期组织所辖版块线上、线下有关活动。活动内容提倡有主题性,有意义。对于优秀的活动方案,通信人家园将给予适当的宣传和支持。任何版主未经通信人家园的许可或者委托,请不要以通信人家园的名义在外私自组织盈利性活动,违反者将被记过1次,对于给通信人家园造成的损失,家园将视情况保留采取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9、各版主请不要将版主账号和密码交给他人使用,如过遇到特殊情况,请先告知家园管理员。如果随意泄露自己管理帐号和密码给他人使用,这叫不珍惜自己手中的权力,将被警告1次。


(四) 请假制度

版主若有事无法处理论坛事务超过5天的话,请尽量提前申请,若确实无法做到提前请假的,请在事后发帖补假。若未按规定要求请假未登录家园2周以上的,警告1次。请假格式参考下方:

请假人昵称(用户名):
   请假人所在讨论区:
   请假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请假事由:


(五) 版主免职

1、 严重违反家园管理规定的;

2、 做出损害家园声誉的重大事件的;

3、 滥用职权、声望低落或民愤过大且确有不称职之处的;

4、 被记过超过2次的;

5、 被警告超过5次的;

6、 身为副版主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及格;

7、 身为实习版主未能通过实习期考核的;

8、 和通信人家园没有任何合作关系,却在家园发布广告信息;

符合以上条件的将免去其版主职务,并由管理员发布公告,说明原因。被免职的版主将不能再申请担任版主。


(六) 版主辞职

版主辞职请提前3天在事务管理版块发布辞职信,及时通知管理员,并做好工作的交接。辞职信请注明辞职人用户名和辞职的理由。辞职的版主自辞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能再担任版主,同时家园将授予荣誉版主称号。不按规定辞职的版主,将按照免职进行处理。


(七) 版主考核

1、 每个月的月底最后一天至次月的第一天将进行版主月度考核;

2、 晋级流程
  (1) 实习版主连续2个月考核合格,提出申请后可转为副版主;
  (2) 副版主连续6个月考核良好,提出申请后可转为正版主;若在这期间,有1次考核突破,等同于3次考核良好,有1次考核优秀,等同于两次考核良好;
  (3) 正版主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将转为副版主或一般等级;
  (4) 副版主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将免除版主权限及职务,同时授予荣誉版主勋章。

版主考核将根据实际考核评分和具体表现情况由管理员综合判定。

副版主申请成为正版主必要条件是没有被有效投诉过,参考条件是担任副版主半年以上,特殊条件是管理员团队一致通过并认同。


(八) 附则

1、 荣誉版主及特邀版主可不受通信人家园版主管理规定的限制,作为名誉版主管理相应版块,且无须管理员发布任命公告。

2、 合作栏目的版主,申请时不受此规定限制,可由管理员直接任命,并发布公告。但其成为版主后,将接受论坛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

3、 本规定解释权归通信人家园,并保留有实时修改补充的权利。

4、 此规定自二○○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并施行。


三、通信人家园用户注册协议 ::..
(一) 关于服务条款

1、 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通信人家园网站所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的所有权、运作权和解释权归上海Cfriend工作组所有。用户通过点击本服务条款中的"我同意"按钮,并完成用户注册程序,表示用户与上海Cfriend工作组达成通信人家园网络服务使用协议,同意并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全部内容。如果用户不同意本服务条款,可以随时拒绝接受通信人家园提供的网络服务。

2、 服务条款的制定
  通信人家园所有协议、规定、服务条款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社会道德规范制定。在本站发生的所有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和法规,凡是和相关法律和法规抵触的站规条款均自动作废。

3、 服务条款的修改
  通信人家园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不断完善和修改本服务条款。通信人家园保留随时修改本服务条款或中断网络服务而不需事先通知用户的权利。通信人家园行使修改权或中断服务权利,无需对用户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在本服务条款修改后继续使用通信人家园提供的网络服务,视为用户无条件接受服务条款的修改。如果用户不同意修改的内容,可随时拒绝接受网络服务。


(二) 关于用户

1、 用户所提供的信息
  考虑到通信人家园网络服务的重要性,用户同意:
  (1) 在注册时,按照注册提示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信息;
  (2) 在用户个人注册信息发生变化后,用户有责任及时更新自己的注册信息;
  (3) 所有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将视为准确地表示了用户的身份;
  (4) 如果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不准确,通信人家园保留结束用户使用本网站提供的网络服务的权利;
  (5) 在用户需要帮助时,因不能确认用户身份及其帐号的使用权利,不能够向用户提供相应的帮助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己承担;
  (6) 用户对本人的个人资料可随时进行查询或请求阅览、补充和更正;
  (7) 用户将自行承担其发布信息的删除、储存失败或丢失的责任;
  (8) 完全遵守《通信人家园管理条例》中关于注册用户ID和昵称的规定;

2、 用户隐私制度
  尊重与保护用户个人隐私是通信人家园的一项基本政策。未经用户授权,通信人家园不公开、编辑或透露其个人注册资料,除非基于下述原因: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公安部门及其他权力机构的要求,或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的要求;
  (3) 为维护通信人家园的商标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4) 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其它社会个体和公众的安全;
  (5) 符合其他相关的要求。

3、 未成年人隐私权的保护
  通信人家园郑重声明:任何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参加网上活动应事先得到家长或其指定监护人(以下统称为"监护人")的可经查证的同意。 监护人应承担保护未成年人在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的首要责任。 监护人有权拒绝本网站与其未成年子女或被监护人做进一步的联络。

4、 用户行为准则
  为了维护通信人家园用户及通信人家园自身的合法权益,本站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站规。严禁发表造谣、侮辱、诽谤他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和泄露国家机密;严禁发表暴力、淫秽、色情、迷信、宣扬种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和消息;用户发表的文章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通信人家园无关;
  用户须承担一切因自己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 用户对其发表在通信人家园上的任何文字、信息、数据、图片、图表、照片、软件、声音、影像或其他任何储存形式或任何表现形式的资料(以下统称为"内容"),不论是公开发布或私下传递,均负全部责任。
  在任何情况下,通信人家园均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以及因内容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损害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发表的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与通信人家园无关。用户承担一切因自己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用户必须遵循:
  (1) 不在通信人家园上或通过通信人家园发布、传播或传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内容,或违反对其有约束力的合同性文件或单方承诺的内容;
  (2) 不在通信人家园上或通过通信人家园发布、传播、使用或传输侵犯他人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或其他人身权利的内容;
  (3) 不在通信人家园上或通过通信人家园发布、传播、使用或传输侵犯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财产权利的内容;
  (4) 不在通信人家园上或通过通信人家园发布、传播或传输可能导致任何电脑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的功能中断、被破坏或被限制的含有电脑病毒或其他电脑密码的内容;
  (5) 不在通信人家园上或通过通信人家园发布、传播或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侮辱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或色情的内容;
  (6) 不在通信人家园上或通过通信人家园发布、传播或传输任何教唆他人犯罪或涉及国家安全的内容。
  (7) 不在通信人家园上或通过通信人家园发布、传播或传输任何歧视、仇恨、偏见、暴力等极端内容。
  (8) 不在通信人家园上发布、传播或传输任何影响网站正常运行的内容。
  用户违反上述行为准则,通信人家园有权立即取消用户服务帐号。用户需对自己在网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若在通信人家园上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内容,通信人家园上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5、用户IP属地
  为保障通信人家园论坛真实有序的讨论氛围,持续防治恶意造谣、无意义灌水等不良行为,通信人家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上线“展示账号IP属地”功能。
  该功能会在用户个人空间展示IP属地,境内展示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境外展示到国家(地区),账号IP属地信息以网络运营商提供的信息为准。


(三) 关于通信人家园

1、 有限责任
  通信人家园论坛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对与本网站链接的网站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片、图表、照片、软件、音像)和服务的合法性、完整性、时效性,通信人家园家园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2、 担保行为
通信人家园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通信人家园论坛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不担保服务不会中断,也不担保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和不发生错误。用户理解并接受:任何通过通信人家园取得信息资料的可靠性取决于用户并由用户自己承担系统受损或资料丢失的所有风险和责任。通信人家园对在通信人家园上得到的任何商品购物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3、 网络服务内容的所有权
  本服务条款提及的网络服务的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图像、图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电子邮件的全部内容 以及通信人家园论坛为用户提供的其他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其它财产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内容原创者、通信人家园或广告商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发行、编辑或以其他方式非法使用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通信人家园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通信人家园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通信人家园虚拟论坛服务条款的要求和精神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服务条款的规定,则中断其虚拟论坛服务的帐号。用户发表在本论坛的所有文章,通信人家园都有使用权、改编权、纸介质出版权以及授权第三方转载权,通信人家园有权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使用用户发表在本网站上的文章,并且无需再次经过用户同意。通信人家园行使上述权力无需向用户支付任何费用。任何组织或个人如果需要转载论坛内文章,必须征得原文作者或通信人家园授权。

4、 免责与赔偿声明
  通信人家园对下述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1) 由于用户将用户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帐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
  (2) 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窜改等;
  (3) 由于与本网站链接的其它网站所造成之用户个人资料泄露及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
  (4) 由于使用与本网站链接的其它网站提供的内容、信息和服务所受到的任何形式的侵害,不论是物质的或精神的,直接的或间接的。
  (5)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通信人家园论坛及其他用户的利益,由于用户登录网站内容违法、不真实、不正当、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或用户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通信人家园论坛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5、 法律适用
  用户和通信人家园一致同意本服务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级别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如本服务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则以法律规定为准,其它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对用户的约束力不受影响。


四、通信人家园管理条例 ::..
在注册ID和发表文章之前,请仔细阅读本管理条例。参与家园的一切活动,均视同已知悉并接受了本条例所规定的所有条款。

(一) 遵守相关法规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二) 关于注册用户ID和昵称

1、 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作为用户ID或昵称;

2、 不得使用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作为用户ID或昵称;

3、 不得使用和其他家园用户之名相近、相仿的ID,对于此类ID并可能引起争执的,家园将支持先注册的用户名,而保留注销后注册用户ID的权利;

4、 注册用户ID或昵称中含有对家园其他用户攻击、侮辱、挑衅、猥亵等内容的,或带有明显广告性质的用户ID,论坛有随时取消其用户名的权力;

5、 不得使用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用户名和昵称;

6、 用户只能使用汉字、英文字母、下划线及其组合,且最多不超过16个字符(8个汉字)注册,禁止使用空格、符号、无法显示的字符等特殊字符,否则论坛将不予注册并有权删除用户ID。不能使用如下符号组合:ASIIC码、区位码字符、汉字空字符、汉字全角字符、键盘上位字符(由按SHIFT引出的符号)等字符;

8、 对于违反规定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用户名和昵称,通信人家园有权删除用户ID或禁止访问而不必事先通知。

9、 用户注册后如在一年内无登录家园记录,或在两年内登录家园次数少于5次(含)、累计发帖少于2篇(含)时,家园有权收回该用户ID;

10、 注册用户需对自己的 ID 和密码安全负责,如有遗失密码,请点击"忘记密码"查找丢失密码;

11、 对于严重违反家园规则的,家园保留随时注销其用户ID的权利;


(三) 关于发贴内容

1、 遵守相关法规,严禁发表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 反对宪f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 请注意使用文明用语,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内容对家园注册用户进行诬蔑、人身攻击、谩骂、侮辱和诋毁,友善讨论,不得争执;

3、 不得张贴对社会秩序构成影响且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证实的权力仅限于国家的相关机构或省级以上官方媒体。个人的经历不能作为消息真实的理由;

4、 不得发布或回复与所在版块宗旨或主题内容无关的消息、言论或图片;

5、 未经家园允许,不得张贴带有商业性质的内容或任何形式的广告,不得张贴带有商业性质的其他网站的链接;

6、 严禁发布可能会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信息,例如(包括但不限于):病毒代码、黑客程序。

7、 不得以表情或无意义文字灌水。内容相同的帖子不得一文多发;

8、 不得短时间内在相同版块连续回复或发布多个不同主题贴,造成刷屏现象;

9、 不得在帖子中(标题和内容)加入大量奇形怪状的符号;

10、 转帖文章应当注明原始出处和作者,不得构成侵权;

11、 不得散布有损家园公共秩序的消息、言论或图片;

12、 不得散布有损通信人家园形象、地位或利益的消息、言论和图片;

13、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内容,或应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在不需要通知和解释的情况下,家园管理团队有权予以删除,并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处理;

14、 在帖子内容所涉及的当事人就该帖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向通信人家园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家园管理团队有权予以删除,并对情节严重者予以社区监狱禁闭、禁止发言、禁止访问或者删除用户ID处理;


(四) 关于签名

1、 不得出现宣扬反动、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以及任何包含种族、性别、宗教歧视性和猥亵性的信息内容;

2、 不得出现有侮辱性言语、挑衅、辱骂其他人以及不健康内容;

3、 不得出现国家明令禁止广告的内容或链接;

4、 不得出现其它违反《通信人家园管理条例》的内容;

5、 家园管理员、bbs助理及家园副管有权在不需要通知和解释的情况下除去违反以上规定的签名内容,并对情节严重者予以社区监狱禁闭、禁止发言、禁止访问或者删除用户ID;


(五) 关于贴图

1、 除“游客”等级外,可通过上传附件发布图片;

2、 不得张贴宣扬反动、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以及任何包含种族、性别、宗教歧视性和猥亵性的图片;

3、 不得出现带有侮辱性、挑衅、辱骂其他人以及不健康内容的图片;

4、 请勿使用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图片;

5、 摘录、转帖的图片请注明出处及作者,禁止张贴侵犯他人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图片;

6、 不得张贴与所在版块主题无关或无意义的图片,不得重复张贴相同的图片;

7、 每天上传图片大小有限制,请发布时注意系统提示,建议使用jpg或gif格式;

8、 家园管理团队有权在不需要通知和解释的情况下去除违反以上规定的图片,并对情节严重者予以社区监狱禁闭、禁止发言、禁止访问或者删除用户ID处理;


(六) 关于站内消息

1、 遵守相关法规,严禁发表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 反对宪f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 不得出现有侮辱性言语、挑衅、辱骂其他人以及不健康内容;

3、 不得张贴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证实的权力仅限于国家的相关机构或省级以上官方媒体。个人的经历不能作为消息真实的理由;

4、 不得散布任何形式任何内容的广告及商业性质的网址链接;

5、 不得散布有损家园公共秩序的消息和言论;

6、 不得散布有损通信人家园形象、地位或利益的消息和言论;

7、 家园管理员、bbs助理及家园副管有权在不需要通知和解释的情况下去除违反以上规定的用户的全部私人消息,并对情节严重者予以社区监狱禁闭、禁止发言、禁止访问或者删除用户ID处理;


(七) 版权问题

1、 凡转帖文章或图片,应当注明原始出处和作者,家园保留删除而不予通知的权利;

2、 转帖文章时请注意原发表单位的版权声明,并负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版权责任;

3、 注册用户发表在本站的所有文章,通信人家园都有使用权、改编权、纸介质出版权以及授权第三方转载权,通信人家园有权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使用任何发表在本站上的文章,并且无需经过用户同意。通信人家园行使上述权力无需向用户支付任何费用。任何组织或个人如果需要转载本站的文章,必须征得原文作者或通信人家园授权。


(八) 赏罚标准

1、 奖赏
  (1) 发表长篇连载原创作品,奖励精华、家园币+100、经验+50;
  (2) 发表原创文章且内容丰富,家园币+20、经验+10;
  (3) 发表原创内容适合讨论且效果较好,家园币+15、经验+8;
  (4) 积极回帖帮助他人解决问题,家园币+20、经验+10;
  (5) 认真参加家园组织或版主发起的活动,家园币+X、经验+Y(视具体活动而定)
  上述奖励可视情况做±100%的浮动调整

2、 处罚
  (1) 通过帖子发布广告,家园币-50/条、经验-20/条;
  (2) 通过站内消息发布广告,家园币-100/条、经验-50/条;
  (3) 违规签名修改费,家园币-100/次、经验-20/次;
  (4) 违规昵称修改费,家园币-50/次、经验-20/次;
  (5) 扰乱家园公共秩序的,收取维护治安费,家园币-500/次、经验-50/次;
  凡是违反《通信人家园管理条例》的行为,家园管理团队都应该给予一次提醒,以便用户自行改正,凡是无视提醒的,将按照处罚中的细则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例如(包括但不限於)新注册未满三天即发布广告的,将永久禁止访问甚至删除用户ID。


(九) 声明

1、 在通信人家园发表的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通信人家园立场无关;

2、 家园拥有用户帖子、帐号、各种发布的信息、虚拟资产的一切管理权力,请网友服从家园管理团队的管理。违反上述条例者,家园管理团队将采取措施(包括删去其违规的帖子、提出警告乃至严重时予以社区监狱禁闭、禁止发言、禁止访问或者删除用户ID的处理);

3、 通信人家园保留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停止家园运行或删除家园中任意内容或禁止任意帐号的权利。

4、 家园管理员、bbs助理及家园副管因工作需要,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可不受本管理条例的约束。


(十) 注销流程

1、 为落实《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化部令第24号)中第九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止使用电信服务或者互联网信息服务后,应当停止对用户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并为用户提供注销号码或者账号的服务。”有关规定,积极谨慎配合用户注销个人账户的需求。

2、 由于注销操作不同于普通操作,加之近年来非法盗号情况日益频发,本着对用户负责的态度,家园对销号工作实施谨慎的“双确认”制度。即用户使用希望注销的账号登录,发送站内信给家园(对接管理员为副管07),提交销号申请;家园在10个工作日内,由工作人员以用户注册时提交的邮箱或绑定的手机号码,和用户进行二次确认。二次确认核实无误后,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账号注销。

3、 该账号需保证3个月内没有发生过被盗, 3个月内没有修改过密码和绑定手机的修改操作。如果发生过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出于对用户信息安全负责,会要求用户提供更多信息进行身份核实确认,确保销号工作的严谨。

4、 请用户按照上述流程申请注销。

5、 对于已经注销和删除的内容,因属永久性删除,无法恢复,建议用户谨慎对待。

6、 注销后的手机号码,经过180天后,如果需要用此号码再次注册需要向论坛申请人工手动解封,解封后方可再次注册。联系邮箱:txrjy(at)c114.com.cn(at请用@代替)


(十一) 其它规定

通信人家园版面管理规定》;《通信人家园版主管理规定》。


(十二) 附则

1、 以上各条适用于所有通信人家园公共论坛。

2、 本条例解释权归通信人家园所有,并保留有实时修改补充的权利。

3、 此规定自二○○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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