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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2 09:31: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Y D 520 1- 20 14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T he O peration Specification on W ork Safety D uring
T eleco m m u n icatio n C o n stru ctio n
2014-05-06 发布 2014-07-0 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T he O peration Sp ecification on W ork Safety D urin g
T elec o m m u n ica tio n C o n stru ctio n
Y D 5 2 0 1- 2 0 14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
批准部门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施行 日期 : 2014 年 7 月 1 日
北 京 邮 电 大 学 出 版 社
2014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A f t
2014 年 第32 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 不干胶标签印刷机》等 1208 项行业标
准(标准编号、名称 、主要 内容及起始实施 日期见附件 1) ,其 中机械
行业标准 471 项 ,汽车行业标准 32 项 ,船舶行业标准 70 项 ,航空行
业标准 111 项 ,化工行业标准 137 项 ,冶金行业标准 69 项 ,建材行
业标准 30 项 ,石化行业标准 14 项 ,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6 项 ,轻工行
业标准 89 项 ,纺织行业标准 49 项 ,兵工民品行业标准 79 项 ,核行
业标准 15 项 ,电子行业标准 2 项 ,通信行业标准 34 项 。 批准《 锰硅
合金(FeM n68Si16)》等 39 项冶金行业标准样品(标准样品目录及
成分含量见附件 2) 0
以上机械行业标准 由机械工业 出版社出版,汽车行业标准及
化工 、有色金属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船舶行
业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综 合技术经济研究 院组织 出版 ,航空行业
标准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组织 出版,化工行业标 准由化工
出版社出版 ,冶金行业标准由冶金工业 出版社出版 ,建材行业标准
由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石化行业标准由中国石化 出版社出版 ,轻
工行业标准由中国轻工业 出版社 出版 ,纺织行业标准 由中国标准
出版社出版 ,兵工 民品行业标准 由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组
织出版 ,核行业标准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组织 出版 ,电子行业标
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 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 院组织 出版 ,通信行业
标准由人民邮电出版社 出版、通信工程建设行业标 准由北京 邮电
大学出版社出版 。
附件 : 1. 1208 项行业标准编号 、名称 、主要 内容等一览表(略)
2. 39 项冶金行业标准样品 目录及成分含量(略)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 14 年 5 月 6 日
、 ‘
本规范是根据工信厅通[20101 47 号《 关于安排 2010 年工程
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制定 。
本规范的主要 内容包括 :总则 、术语、基 本规定 、工器具 和仪
表、器材储运 、通信线路工程、通信管道工程 、通信设备工程、通信
铁塔建设工程 、卫星地球站 、微波 、移动通信 基站天馈线工程 、通信
电源设备工程 、综合布线工程 。
本规范用黑体字标注的 3. 2. 1 条、3. 2. 8 条、3. 3. 1 条、3. 4. 7
条 、3. 4. 10 条 、3. 6. 6 条 、3. 6. 8 条、3. 6. 9 条 、4. 3. 9 条 、4.4. 1 条、
4. 6.4 条、4. 7. 1 条、4. 7. 5 条、4. 7. 7 条、4. 7. 8 条、4. 8. 1 条、4. 8.4 条、
4. 8. 7 条、4. 8. 10 条、4. 8. 12 条、4. 8. 14 条的、4. 8. 17 条、4. 8. 19 条 、
5. 5. 6 条、6. 2. 1 条、6. 2. 5 条、6. 2. 6 条、6. 2. 8 条、 6. 3. 7 条、
6. 5. 3 条 、 6. 6. 6 条 、6. 7. 3 条、6. 8. 4 条、6. 9. 7 条 、6. 11. 1 条 、
6. 14. 4 条 、 6. 14. 5 条、6. 14. 7 条 、6. 14. 8 条、7. 2. 6 条、8. 1. 3 条、
9. 2. 4 条 、9. 2. 9 条、9. 2. 11 条、11. 1. 6 条 、11. 3. 2 条、11. 6. 4 条、
11. 6. 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负责解释 、监督执行 。
本规范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请与部通
信发展司联系,并将补充或修改意见寄部通信发展 司(地址 :北京
市西长安街 13 号,邮编 100804),
主编单位 :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侯 明生 冯 璞 崔建桥 董春光 孙玉东
I
参编单位 : 安徽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 电信工程局有限公司
广东省 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参加人 : 张海波 陈京生 万m




1 总 则
1. 0. 1 为了牢固树立“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有效
防范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生产的安全事故,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 ,确
保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 ,促进通信建设事业发展 ,特制定本规范。
1. 0. 2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通信建设工程项 目的施 T 、监理、监督
检查 。
1. 0. 3 通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监督检查,除应符合本规
范外,尚应符合国家或通信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0. 4 本规范与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相矛盾时,应按国家标准
(规范) 的相关规定办理。
1. 0. 5 在特殊条件下,执行本规范中的个别条款有困难时,应充
分论述理由,提出采取措施的报告 ,呈主管部门审批 。
2 术语和符号
2. 0. 1 特种作业 (Special W ork )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
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于 2010 年 5 月发布的《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 培训考核管
理规定》中规定 了 11 个 作业类别 、51 个工种 的特种作业, 通 信建
设工程一般涉及电工作业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高处作业三类 。
2. 0. 2 安全技术交底(Safety TechnicalD isclosure)
安全技术交底是指施工单位负责项 目管理 的技术人员在生产
作业前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 、作业人员作
出详细说明,并 由双方签字确认 。
2. 0. 3 应急预案(Contingency Plan)
应急预案是指面对突发事件如 自然灾害 、重大事故 、环境公害
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 、指挥 、救援方案 。
2. 0. 4 危险源(Dangerous Source)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 、财产损失 、工作环境
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 0. 5 消防通道(Fire Engine A ccess)
消防通道是指消防人员实施 营救和被 困人员疏散 的通道。 比
如楼梯 口、过道等 ,都安有消防指示灯 。
2. 0. 6 紧线器(T ension Puller)
紧线器是指用来承受导线的机械张力 ,以便安装、检修导线或
绝缘子的拉力装置 。 2. 0. 7 隔离变压器( Isolating Transform er)
隔离变压器是指输人绕组与输 出绕组在 电气上彼此隔离的变
压器,用 以避免偶然同时触及带 电体(或因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
金属部件) 和大地所带来的危险。
2. 0. 8 挡土板(R etaining P lank)
挡土板是指 为了防止沟槽 、基坑土方坍塌的一种临时性 的挡
土装置 。
2. 0. 9 模板(Form work)
模板是指混凝土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成型的模具 , 由面板
和支撑系统组成 。
2. 0. 10 钢塔架(Steel-fram ed T ow er)
钢塔架是指 自立式高耸钢构架 。
2. 0. 11 单管塔(Single-pipe T ow er)
单管塔 是 指 单根 大直 径 钢 管和 平 台组 成 的 自立式 高 耸 钢
结构。
2. 0. 12 拉线塔(G uyed Tow er)
拉线塔是指由立柱和拉线构成的高耸钢结构 。
2. 0. 13 接地(G round C onnection)
接地是指将导体连接到“ 地”,使之具有近似大地 (或代替大地
的导体) 的电位 ,可 以使地电流流入或流出大地 (或代替大地 的导
体) 。
2. 0. 14 接地体(Earth Lead)
接地体是指埋人地 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
2. 0. 15 接地线(G round W ire)
接地线是指连接设备金属结构和接地体的金属导体。
2. 0. 16 接地装置(G rounding D evice)
接地装置是指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 。
2. 0. 17 接地电阻(G round R esistance)
接地电阻是指接地装置的对地电阻。 它是接地线 电阻、接地
体电阻 、接地体与土壤之间的接触电阻和土壤中的散流电阻之和。
3 基本规定
3. 1 一 般 规 定
3. 1. 1 工程项 目施工应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接受交底的人员
应覆盖全体作业人员。 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1. 工程项 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因素;
2. 针对危险因素制定的具体预防措施 ;
3. 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标准;
4. 在施工生产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 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3. 1. 2 对于有割接工作 的项 目,割接前应 制定割接方 案,充分考
虑安全因素 ,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
3. 2 施 工现 场安 全
3.2. 1 在公路、高速公路、铁路 、桥梁、通航的河道等特殊地段和
城镇交通繁忙、人员密集处施工 时必须设置有关部 门规定的苦示
标志 ,必要时派专人普戒看守。
3. 2. 2 在城镇的下列地点作业 时,应根据有关规定设立 明显 的安
全警示标志、防护围栏等安 全设施 ,并设 置警戒人 员,夜间应设置
警示灯 ,施工人员应穿反光衣 ;必要 时应架设 临时便桥等设施 ,并
设专人负责疏导车辆 、行人或请交通管理部门协助管理 ,架设的便
桥应满足行人 、车辆通行安全,繁华地区的便桥左右应设置围栏 和
明显标志:
1. 街巷拐角 、道路转弯处、交叉路 口;
2. 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 ;
4
3. 在跨越道路架线、放缆需要车辆 临时限行处 ;
4. 架空光(电) 缆接头处及两侧 ;
5. 挖掘的沟 、洞、坑处 ;
6. 打开井盖的人(手)孔处 ;
7. 跨越十字路 口或在直行道路中央施工区域两侧。
3. 2. 3 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 志和防护设施应随工作地点的变
动而转移 ,作业完毕应及时撤除、清理干净。
3. 2. 4 施工需要阻断道路通行时,应报请 当地有关单位和部 门批
准 ,并请求配合 。
3. 2. 5 施工人员应阻止非工作人员进人施工作业区,接近或触碰
正在施工运行中的各种机具与设施 。
3. 2. 6 在城镇和居 民区内施工有噪音扰 民时,应采取防止或减轻
噪音扰民的措施 ,并在相关部 门规定时间 内施工。 需要在夜 间或
在禁止时间内施工的,应报请有关单位和部 门批准。
3. 2. 7 在通信机房作业时,应遵守通信机房的管理制度,按照指
定地点设置施工的材料 区、工器具 区、剩余料 区。 钻孔 、开凿墙洞
应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 。 需要动用正在运行设备的缆线 、模块时 ,
应经机房值班人员许可,严格按照施工组织方 案实施 ,离开施工现
场前应确认设备运行正常 ,并及时清理现场 。
3. 2. 8 从事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帽。
3. 2. 9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发现身体不
适合高处作业时 ,不得从事这一工作 。
3. 2. 10 高处作业时,所用工具、材料应放置稳妥,不得扔抛工具
或 材料 。
3. 2. 11 施工现场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施 工时,建设单 位应明确
各方的安全职责 ,对施工现场实行统一管理。
3. 3 施 工驻 地 安 全
3.3. 1 临时搭建的员工宿舍、办公室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符合
消防安全规定,严禁使 用易燃材料搭建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严禁
靠近电力设施,与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3. 3. 2 施工驻地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 ,设置安全通道。
3. 3. 3 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 ,保证室内通风 。 宿舍夏季应有
防暑降温措施 ,冬季应有取 暖和防煤气 中毒 的措施。 生活 区应保
持清洁 ,定期清扫和消毒。
3. 3. 4 施工驻地临时食堂应有独立的操作间,配备必要的排风和
消毒设施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炊事人员应持有健
康证,上岗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3. 3. 5 食堂用液化气 瓶不得靠近热 源和暴晒 ,不 得 自行清倒 残
液 ,不得剧烈振动和撞击。
3. 3. 6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住 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包括 交通 、治
安 、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方面。
3. 4 野外作 业安全
3. 4. 1 野外作业前应事先调查工作地 区地理 、环境等情 况,辨识
和分析危险源 ,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安全控制措施 ,做好必要 的安全
防护准备 。
3. 4. 2 在炎热天气 野外施工 时应 预防 中暑 ,随身携带 防暑降温
药品。
3. 4. 3 在寒冷、冰雪天气施工作业时,应采取防寒、防冻、防滑措
施。 当地面被积雪覆盖时,应用棍棒试探前 行。 在雪地施工时应
戴有色防护镜。
3. 4. 4 遇有强风、暴雨、大雾、雷电、冰雹、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
应停止室外作业 。 雷雨天气不得在电杆、铁塔 、大树、广告牌下躲
避 ,不得手持金属物品在野外行走并应关闭手机 。
3. 4. 5 在水田、泥沼中施工作业时,应穿长筒胶靴,预防蚂蜡、血
吸虫 、毒蛇等叮咬 ,应配备必要的防毒用品及解毒药品。 在有毒 的
动 、植物区内施工时,应采取佩戴防护手套 、眼镜、绑扎裹腿等 防范
措施 。 在野 兽经常出没的地方行走 和住宿时 ,应特 别注 意防止野
兽的侵害;夜间出行应两人 以 L 随同 ,并携带 防护用具或请当地相
关人员协助 ,不得触碰猎人设置的捕兽陷阱或器具。
3. 4. 6 在滩涂、湿地及沼泽 地带施工作业 时,应 注意有无 陷入泥
沙中的危险。 在山岭上不得攀爬有裂缝 、易松动的地方。
3. 4. 7 严禁在有塌方、 山洪、泥石流危害的地方搭建住房或搭设
帐 篷。
3. 4. 8 在铁路沿线施 工作业时应注意 :
1. 不得在铁轨 、桥梁上坐卧 ,不得在铁轨上或双轨中间行走。
2. 携带较长的工具 、材料在铁路沿线行走时,所携带 的工具 、
材料应与路轨平行 ,并注意避让 。
3. 跨越铁路时,应注意铁路的信号灯和来往的火车。
3. 4. 9 穿越江河 、湖泊水面施工作业需要 涉渡 时,应以竹杆试探
前进,不得泅渡过河 ;在未弄清河水的深浅时 ,不得涉水过河。
3. 4. 10 在江河 、湖泊及水库等水面上作业时 ,必须携带必要的救
生用具 ,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 ,听从统一指挥。
3. 4. 11 在高原缺氧地区作业时应注意 :
1. 施工人员应进行体查 ,不宜进人高原缺氧地 区的人员不得
进 入施 工 。
2. 应预备氧气和防治急性高原病的药物 ,正确佩戴防紫外线
辐射的防护用品。
3. 出现 比较严重的高原反应症状时,应立即撤离到海拔较低
的地方或去医院治疗 。
3. 5 施 工 交 通 安 全
3. 5. 1 施工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保证工程车辆、人身及财产安
全。 驾驶员驾驶车辆应注意交通标 志、标线 ,保持安全行 车距离 ,
不强行超车、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驾驶故障车辆,不得酒后
驾驶 、无证驾驶。 车辆不得客货混装或超员 。
7
3. 5. 2 车辆行驶时 ,乘坐人员应注意沿途的电线 、树枝及其他障
碍物 ,不得将肢体露于车厢外 。 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
3. 5. 3 若需租用车辆 ,应与车 主签订租车协议 ,明确双方安全责
任和义务。
3. 5. 4 施工人员使用 自行车和三轮车时,应经常检查车辆的状
况 ,特别是刹车装置 的完好情况。 骑车时,不得肩扛 、手提物 品或
携带梯子及较长的杆棍等物。
3. 5. 5 穿越公路时应注意查看过往车辆 ,确认安全后方能穿越。
3. 6 施 工现 场 防 火
3. 6. 1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并确定
消防安全责任人 ,制定用火 、用电 、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 项消防
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3. 6. 2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消 防器材设置地点应
合理 ,便于取用 ,使用方法应明示。
3. 6. 3 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应完好无损且在有效期内。
3. 6. 4 人员首次进人施工现场,应首先 了解消防设施、器材 的设
置点 ,不得随意挪动。
3. 6. 5 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遮挡消防设施。
3. 6. 6 在光(电)缆进线室、水线房 、机房 、无(有) 人站、木工场地、
仓库、林区、草原等处施工时 ,严禁烟火。 施工车辆进入禁火 区必
须加装排气管防火装置。
3. 6. 7 在室内进行油漆作业时,应保持通风 良好 ,不得有烟火 ,照
明灯具应使用防爆灯。
3. 6. 8 电缆等各种贯穿物穿越墙壁或楼板时 ,必须按要求用防火
封堵材料封堵洞口。
3. 6. 9 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
3. 6. 10 机房失火时 ,应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
3. 7 用 电安 全
3. 7. 1 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的供电方式。 用电应符
合三级配电结构 ,即由总配 电箱经分配 电箱到开关箱。 每 台用 电
设备应有各 自专用的开关箱 ,实行“ 一机一箱”制 。
3. 7. 2 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护套导线 。
3. 7. 3 安装 、巡检 、维修 、移 动或拆 除临时用 电设备和线路 ,应 由
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3. 7. 4 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气设备和电力工具时,应切断
电源,并在总配电箱或者分配电箱一侧悬挂“ 检修设备 ,请勿合闸”
的警示标牌 ,必要时设专人看管 。
3. 7. 5 使用照明灯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室外宜采用防水式灯具 。 在潮湿 的沟、坑 内应选用 电压 为
12 V 以下(含 12 V ) 的工作灯照明。 用蓄电池作 照明灯的电源时 ,
蓄电池应放在人孔或沟坑以外。
2. 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或安全警示灯时 ,灯距地
面的高度应大于 2 m o
3. 使用灯泡照明时 ,灯泡不得靠近可燃 物。 当使用 150 W 以
上(含 150 W ) 的灯泡时 ,不得使用胶木灯具 。
4. 灯具的相线应经过开关控制 ,不得直接引入灯具 。
3. 7. 6 用电设备的总功率不得超过供电负荷。
3. 8 施 工现场应 急救援
3. 8. 1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现场应急预案。 现场
应急预案应在本单位制定的专项预案 的基础上 ,结合工程实 际,有
针对性地编制 。 应 急救援措施应具体 、周密 、细致 、方便操作。 施
工现场应急 预案编制后,应配备相应资源 ,必要时应组织培训 和
演练。
3. 8. 2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9
1. 对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潜在事故的危险性质进行的预
测和评估 ;
2. 现场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和分工 ;
3. 预防措施 ;
4. 报警及通信联络的电话 、对象和步骤 ;
5. 应急响应时 ,现场员工和其他人员的行为规定。
3. 8. 3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
当立即报告本单位 负责人 。 单位 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 当迅
速采取有效措施 ,组织抢救 ,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 和财产
损失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部门。
3. 8. 4 事故发生后 ,有关单位和人员应 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 以及
相关证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 、毁灭相关证据 。 因
抢救人员 、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 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
物品的,应 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
现场重要痕迹 、物证 。
3. 8. 5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抢 救伤员, 同
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并 向相关部 门报警。 具体急救措施可参见
“ 附录 B 常见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3. 8. 6 发生通信网络中断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建设单位和项
目负责人报告 ,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尽快恢复。
4 工器具和仪表
4 . 1 一 般 规 定
4. 1. 1 工器具和仪表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并应有产
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
4. 1. 2 施工作业时应选择合适的工器具和仪表,并按照使用说明
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
4. 1. 3 工器具和仪表应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发现损坏应及时修
理或更换。 电动工具 、动力设备及仪表 的检查 、维修 、保养和管理
应由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
4. 1. 4 用电工器具、仪表的电源线不应随意接长或拆换;插头、插
座应符合 国家相关标准 ,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4. 1. 5 施工工器具的安装应牢固,松紧适度,防止使用过程中脱
落或断裂。
4. 1. 6 作业时 ,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将有锋刃 的工具插人腰间或放
在衣服 口袋内。 运输或存放 这些工具应平放 ,锋 刃 口不 可朝上或
向外,放人工具袋时刃口应 向下 。
4. 1. 7 长条形工具或较大的工具应平放。 长条形工具不得靠墙、
汽车或 电杆倚立 。
4 . 1 . 8 传递工具时,不得上扔下掷 。
使用带有金属的工具时,应避免触碰电力线或带 电物体。
4. 2 简单工具
4. 2. 1 使用手锤 、榔头时不应戴手套 ,抡锤 人对面不得站人 。 铁
锤木柄应牢 固,木柄 与锤 头连接处应用 楔子 固定牢 固, 防止锤 头
1 1
脱落 。
4. 2. 2 手持钢锯的锯条安装应松紧适度 ,使用时避免左右摆动。
4. 2. 3 滑车、紧线器应定期进行注油保养,保持活动部位活动自
如。 使用时,不得 以小代大或 以大代小。 紧线器手柄不得加 装套
管或接长。
4. 2. 4 各种 吊拉绳索 在使 用前应进行检查, 如有磨 损、断股 、腐
蚀 、霉烂 、碾压伤、烧伤现象之一者不得使用 。 在电力线下方或附
近 ,不得使用钢丝绳 、铁丝或潮湿的绳索进行牵、拉、吊等作业。
4. 2. 5 使用铁锹、铁镐时,应与他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 2. 6 使用剖缆刀 、壁纸刀等 工具 时,刀 口应 向下,用力均匀,不
得向上挑拨。
4. 2. 7 台虎钳应装在牢固的工作台上 ,使用 台虎钳夹 固工件 时应
夹固牢靠 。
4. 2. 8 使用砂轮机时,应站在砂轮侧面,佩戴防护眼镜,不得戴手
套操作。 固定工件的支架离砂轮不得大于 3 m m ,安装应牢 固。 工
件对砂轮的压力不得过大。 不得利用砂轮侧面磨工件 ,不得在砂
轮上磨铅 、铜等软金属 。
4. 2. 9 使用喷灯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喷灯应使 用规定 的油 品,不得 随意代 用。 存 放时 应远 离
火源。
2. 点燃或修理喷灯时应与易燃 、可燃 的物 品保持安全距离 。
向高处传递喷灯应使用绳子 吊运 。
3. 不得使用漏油 、漏气的喷灯 ,不得使用喷灯烧水 、做饭,不得
将燃烧的喷灯倒放 ,不得对燃烧的喷灯加油。
4. 喷灯使用完后 ,应及时关闭油门并放气,避免喷嘴堵塞。
5. 气体燃料喷灯应随用随点燃 ,不用时应立即关闭。
4. 3 梯子和 高凳
4. 3. 1 选用的梯子应能满足承重要求,长度适当,方便操作。 带
1 2
电作业或在运行的设备附近作业时,应选择绝缘梯子 。
4. 3. 2 使用梯子前应确认梯子是否完好 。 梯子配件应齐全 ,各部
位连接应牢 固,梯梁与踏板无歪斜 、折断、松驰、破裂 、腐朽 、扭 曲、
变形等缺陷。 折叠梯 、伸缩梯应活动 自如。 伸缩梯 的绳索应无破
损和断股现象 。 金属梯踏板应做 防滑处理 ,梯脚应装 防滑绝缘橡
胶 垫 。
4. 3. 3 移动超过 5 m 长 的梯子 ,应 由两个人抬 ,且不得在移动 的
梯子上摆放任何物品。 上方有线缆或其他障碍物的地方,不得举
梯 移 动 。
4. 3. 4 梯子应安置平稳可靠,放置基础及所搭靠的支撑物应稳
固,并能承受梯上最大负荷 ,地面应平整 、无杂物、不湿滑 。 当梯子
靠在电杆上时,上端应绑扎 U 型铁线环或用绳子将梯子上端 固定
在电杆或 吊线上。
4. 3. 5 梯子放置的斜度要适当,梯子上端 的接触点与下端支撑点
之间的水平距离宜等于接触点和支撑点之间距离的 1/4 至 1/30
当梯子搭靠在吊线上时 ,梯子上端至少高 出吊线 30 cm (梯子 上端
装铁钩的除外) ,但高出部分不得超过梯子高度的 1/3 0
4. 3. 6 在通道、走道使用梯子时 ,应有人监护或设置 围栏,并贴置
“ 勿碰撞”的警示标志 ;如果梯子靠放在门前,应锁闭房门。
4. 3. 7 使用直梯或较高的人字梯时,应有专人扶梯。 直梯不用时
应随时平放 。
4. 3. 8 使用人字梯时,搭扣应扣牢。 不得将人字梯合拢作为直梯
使用。
4.3. 9 伸缩梯伸缩长度严禁超过其规定值。 在电力线、电力设备
下方或危险范围内,严禁使用金属伸缩梯。
4. 3. 10 上下梯子时,应面向梯子,保持三点接触,不得携带笨重
工具和材料。
4. 3. 11 在梯子上工作应穿 防滑鞋 ,不得两人或两个 以上的人在
同一梯子上工作或上下,不得斜着身子远探工作 ,不得单脚踏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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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用腿 、脚移动梯子,不得坐在梯子上操作。 使用直梯时应站在
距离梯顶不少于 1 m 的梯蹬上。
4. 3. 12 使用高凳前应检查高凳是否牢固平稳,凳脚、踏板材质应
结实 。 上 、下高凳时不得携带笨重材料或工具 ,一个 人不得脚踩两
只高凳作业 。
4. 3. 13 高凳上放置工具和器材 时,人离开时应 随手取下 。 搬 移
高凳时,应先检查 、清理高凳上的工具和器材 。 4. 4 安全带
4. 4. 1 配发的安全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严禁用一般绳索、电线
等代替安全带。
4. 4. 2 安全带应在使用期限内使用,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4. 4. 3 安全带在使用前应严格检查,不得使用有折痕、弹簧扣不
灵活或不能扣牢、腰带眼孔有裂缝、钩环和铁链等金属配件腐蚀变
形或部件不齐全的安全带。
4. 4. 4 安全带应储 藏在干燥、通风 的仓 库内,不得接触高温 、明
火、强酸和尖锐带刃的坚硬物体 ,不得雨淋 、长期曝晒。
4. 4. 5 不得将安全带的围绳打结使用。 不得将挂钩直接挂在安
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 更换新绳时应注意加绳套 。
4. 5 手动机具
4. 5. 1 千斤顶不得超负荷使用 。 千斤顶旋升最大行程不得超过
丝杠总长的 3/5 。 使用千斤顶支撑电缆盘时 ,应支放在平稳牢固的
地面上。 在汽车上支撑 电缆盘时 ,应将千斤顶用拉线 固定 。
4. 5. 2 使用手扳葫芦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不得超载使用 ,手柄不得加长使用 。
2. 手扳葫芦机件应完好无损,传动部分应润滑 良好 ,空转情况
应正常 。 起吊时吊钩悬挂应牢固,被吊物件捆绑应牢 固。
3. 在起 吊重物时,任何人不得在重物下工作、停 留或行走。 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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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被吊物件时 ,应缓慢轻放,不得 自由落下。
4. 在使用过程 中,如果感觉手扳力过大时应立即停止 ,查 明原
因,排除故障。
4. 5. 3 使用手拉葫芦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不得超载使用 ,不得用人力以外的其他动力操作。
2. 手拉葫芦机件应完好无损 ,传动部分应润滑 良好 ,空转情况
应正常。 起吊时吊钩悬挂应牢固,被吊物件捆绑应牢固。
3. 在起吊重物时 ,任何人不得在重物下工作 、停留或行走。 被
吊物件在空中停留时间较长时,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
4. 在起吊过程中,拽动手链条时,用力应均匀和缓 ,不得用力
过猛;如果拉不动链条应立即停止,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5. 使用两个手拉葫芦同时起 吊一个物件时 ,应设专人指挥 ,负
荷应均匀负担 ,操作人员动作应协调一致。
4. 6 用 电工 具
4. 6. 1 用电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若有手柄破损、导线老化 、导
线裸露 、短路 、外壳漏 电、绝缘不 良、插头和插座破 裂松动、零件螺
丝松脱等不正常现象 ,不得使用 。
4. 6. 2 用电工具应使用带 漏电保护器 的插 座,插头与插 座应配
套 ,不得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内使用 。
4. 6. 3 转移作业地点及上下传递用 电工具时,应先切断电源 ,盘
好电源线,手提手柄 ,不得用导线拉扯 。
4. 6. 4 在易燃、易爆场所 ,必须使用防爆式用电工具。
4. 6. 5 在带 电设备上使用用电工具 ,应使用隔离变压器 。
4. 6. 6 手电钻或电锤使用前,应进行空载试验,运转正常方可使
用 。 使用中出现高热或异声,应立 即停止使用。 装卸钻头时 ,应先
切断电源 ,待完全停止转动后再进行装卸。 使用手 电钻或电锤时 ,
不得戴手套 。
4. 6. 7 移动式排风扇、电风扇的金属外壳及其支架应有接地保护
1 5
措施,并应使用有漏电保护器的电源接线盒。
4. 6. 8 未冷却的电烙铁、热风机不得放人工具箱 、包 内,也不得随
意丢放 。 电烙铁暂时停用 时应放在专用 支架上 ,不得 直接放在桌
面上、机架上或易燃物旁。
4. 6. 9 使用熔接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不得在易燃 、易爆 的场所使用熔接机 。
2. 不得直接接触熔接机的高温部位(加热器或电极) 。
3. 更换 电极棒前 应 关闭 电源 并将 电池 取 出或将 电源插 头
拔下 。
4. 7 电气焊设备
4. 7. 1 焊接现场必须有防火措施,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 品及其
他杂物。 禁火区内严禁焊接、切割作业,需要焊接、切割时,必须把
工件移到指定的安全区 内进行。 当必须在禁火区 内焊接、切割作
业时,必须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办理许可证,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后 ,
方 可作 业。
4. 7. 2 施焊点周 围有其他人作业或在露 天场所进行焊接或切 割
作业时 ,应设置防护挡板 。 5 级以上大风时 ,不得露天焊接或切割。
4. 7. 3 气焊或气割时 ,操作人员应保证气瓶距火源之间的距离在
lo m 以上。 不得使用漏气焊把和胶管。
4. 7. 4 电焊时 ,应穿电焊服装 ,戴电焊手套和电焊面罩 ,清除焊渣
时应戴防护眼镜 。
4. 7. 5 焊接带 电的设备时必须先断 电。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
有毒物质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洗干净 ,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严禁
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
4. 7. 6 使用电焊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电焊机摆放应平稳,机壳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 电源线 、焊
钳、把线应绝缘 良好 。 电源线不得被碾压 。
2. 电焊机应单独设置控制开关,应按规定装设漏 电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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