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T下沉至基站的机房配套指导意见 一、机房位置选取要求 1、机房应尽量设置在方便人员进出基站,便于人员维护和主干、配线层光缆布放。应尽量避免设置于小区内部住宅楼、封闭性高的院落、楼宇等不便于维护人员出入的地方,不影响夜间抢修工作实施。 2、原则上设置在基站机房,特殊情况下可考虑一体化机柜。 3、机房位置选取要同步考虑传输线路走线情况,避免传输线路路由过长、路由情况复杂、单路由的情况, 应距上联机房跳纤3跳(含3跳)以内。 4、机房选取要同步考虑市政规划建设,避免因对市政规划不了解造成后期不必要的网络调整。 二、机房空间要求 1、选取的基站机房使用面积原则上需保证20㎡,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但最小建议低于10㎡。 2、新增盒式设备站点,在现有的综合机柜内(无线/传输)应预留2U-5U的装机空间, 为确保设备散热,建议对安装完成的盒式OLT上下两侧均至少预留2U散热空间。 3、综合机柜内普遍未配置防雷模块,若盒式OLT安装于现有综合机柜内,应增加防雷供电模块,如无空间安装防雷供电模块,则应新增机架。 4、新增架式设备的站点,应在机房内考虑预留1个600*600mm的设备机位。 三、机房装机数量要求 1、城区和乡镇基站考虑安装架式OLT设备,农村基站根据覆盖用户数安装架式或盒式OLT设备,一般覆盖用户数在300户以下为盒式,300户以上考虑架式。 2、随着后期用户发展,OLT盒式设备覆盖用户数达到上限300户时,考虑用架式设备进行替换,原则上不建议盒式设备叠加的方式进行扩容。 3、架式设备的机柜原则上可以安装2个子框,通过增加板件或子框的方式进行扩容,原则上1个站点配置不超过2套架式OLT设备,可通过增加业务汇聚点的方式提升区域承载能力。 四、机房电源要求 1、城区OLT一般市电情况良好,蓄电池按不低于4小时备电时长进行配置,部分供电条件确实不理想的城区OLT站点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按不低于6小时备电时间进行蓄电池配置,乡村区域按不低于8小时备电时间进行蓄电池配置。 2、OLT下沉的基站站点后,基站站点属性应提升为综合业务接入节点,传输设备应使用独立的开关电源,不与基站设备进行混接,同时取消该套开关电源的一、二次下电功能,蓄电池后备时长配置按本节第一条之规定。 3、如果OLT下沉基站站点后,基站站点不具备使用独立开关电源新增安装条件,可以将OLT设备安装在开关电源二次下电侧,并取消二次下电功能,同时确保蓄电池后备时长配置按本节第一条之规定。 4、安装盒式OLT设备的站点,要求具备至少两路4A-10A的下电端子;安装OLT架式设备的站点,要求具备至少两路32A或63A的下电端子。 5、机房设置快速充电接口,以便及时恢复设备供电。 五、机房消防要求 1、基站机房应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机房内要在显著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制度,紧急消防应急措施。 2、基站要配备二氧化碳等对设备无腐蚀的灭火器,按每公斤灭火剂保护1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 3、无人值守的基站应配备手提式4公斤二氧化碳气体灭火器,每个布点不少于2具,应摆放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 4、基站内消防器材要摆放位置明显,方便使用,定期要检查、更换,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5、机房应具备门禁、水浸、温湿度等监控,重要机房还应具备烟感、光感、红外等监控。应配置防暴灯(一般建议至少2个,但必须保障机房良好照明)、每个门口应配置应急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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