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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9 16:58:4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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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新技术的发展,尤其是3G的发展,已经是一个竞争非常激烈的行业了,竞争也是越来越残酷,竞争手段也多样化了,这个大都能理解。
        
  但是,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竞争一定要限定在法律的框架里。
        
  这么些年,电信业不时传出采用违法手段恶性竞争,这是一种极为短视的做法,造假、抹黑结果是杀敌1000自杀800,而给社会留下的印象是整个通信业,绝不是一个运营商。
      
  不断出现这样抹黑的手段,也会引起同样的手段的反击,一个行业陷入这样一个怪圈,对行业发展和自身发展有利吗?市场竞争也是应该是有限度的,所有的运营商一定要加强规范,把竞争限定在法律的限度里,这不但是对行业有利,也是对自己有利。
   
  针对目前移动通信技术发展较快,通信网不断扩展,需要不断投入新资金的特点,建议通过企业合并调整移动通信业的结构,可以避免今后的重复投资,这样做不仅符合企业大规模运作模式,而且也有利于形成规模经济。同时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及早制定《电信公平交易法》,并成立了电信公平交易委员会。用电信公平交易制度度过目前电信市场比较混乱的始发期、发展期、跃进期,直到进入成熟期。建立这一制度在克服通胀危机的过程中,对企业结构调整、保护市场有序竞争和消费者的利益将会起到重要作用。
        
  面对知识经济时代和信息化时代,建立一个有序的竞争环境的主要任务,目前亟待整顿和完善各种有碍于建立知识经济基础设施的法规,制定大企业和风险企业共同发展的政策,创造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树立企业透明经营的风气,才会赢得中国3G发展的有序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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