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美国于2001遭受911恐怖袭击后,经济景象一片灰暗,但这似乎并没有给VoIP市场投下多大阴影,相反,VoIP正成为通信业淘金者们的乐园,这从当年事后(10月15-18日)在亚特兰大市举办的Fall2001VON(Voiceon the Net)展会的热闹场面便可见一斑。经过三年多的培育和发展,VoIP市场如今终于初具规模。据最新统计,美去年第三季度VoIP电话近放180万线,传统电话放线179万线,VoIP线路的整体占有率增加到50.04%,比前一季度多了3.04%;同期集团电话交换机PBX、KTS以及VoIP线路的发货量总计为359万线,比前一季度增长了14.2%。和去年相比,总的电话线路增加了7%。VoIP电话线路从2001年第4季度的67万3千线猛增到2004年第三季度的180万线,这表明IP电话发展势头十分强劲。现在的VoIP,俨然已经成为融合语音通信技术及其它技术、为人们提供一系列定制和个性化应用的契机点。越来越多的个人、家庭和企业使用IP电话;越来越多的通信厂家出售名目繁多的VoIP设备和软件;越来越多的新老电信运营商,固网的、移动网的,有线电视运营商,都忙着升级或扩展自己的网络;还有不计其数的、小小的ISP和新的VoIPSP(VoIP Service Provider)们也都风尘仆仆地争相搭乘VoIP这班“未来号”列车。同时,过去相对稳定的电信网络基础架构及相应的监管机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一日千里,1996年颁布电信法的时候,并没有预见到互联网的应用会发展得如此之快,数年前的老规则如今早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了。这种现实情况也迫使FCC加快了改革电信法的步伐。在过去两年里,FCC尤其关注基于IP的技术及应用的发展情况。从2003年下旬起,开始着手征集有关VoIP技术、业务及监管的意见和建议,12月1日举办的“VoIPForum”是一次规模较大的活动。在短短两周内,就收到了来自个人、联邦及州政府官员、公益事业单位及新老通信运营商提交的近七十份建议书。从内容来看,绝大多数人反对政府部门过多干涉这类新业务,但认为VoIP提供商应接受适当的经济管制。VoIP提供商和电信运营商也表示赞成FCC做出比较宽松且明确的全国性监管政策,反对国家全盘管制和地方政府的监管。大家最关注的还是诸如普遍服务(universalservice),E911和个人隐私等社会公共政策问题。同天,FCC还成立了互联网政策工作小组(IPWG)来进一步鉴定、评价和发布有关电信业务转移到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政策情况。美国会和FCC在这个问题上主张尽量放松管制,提供充分竞争的环境同时给消费者更多的选择。在接下来的2004年一年当中,FCC又马不停蹄地组织了多次研讨会,就基于IP,特别是VoIP业务及特殊案例给予分析与评价。2004年2月12日,FCC对pulver.com提供的免费IP电话服务(FreeWorld Dialup,FWD)做出投票表决,认可他们的这项服务为信息服务,不归入1996年电信法定义的“电信服务”管辖范围,因此无需向联邦及州政府纳税,由此迈出了VoIP政策制订的第一步。虽然FWD被裁决为信息服务,但是VoIP到底应该属于“电信服务”范畴还是“信息服务”范畴目前仍然是有争议的。美国1996年电信法中对“telecommunications”的原文定义为:“the transmission, between or among points specified by the user, of information of the user’s choosing, without change in form or content of the information as sent and received.”;对“电信服务”的定义为:“as the offering of telecommunications for a fee directly to the public, or to such classes of users as to be effectively available directly to the public, regardless of the facilities used.”;对“信息服务”的定义为“as the offering of a capability for generating, acquiring, storing, transforming, processing, retrieving, utilizing, or making available information via telecommunications, and includes electronic publishing, but does not include any use of any capability for the management, control, or operation of a telecommunications system or management of a telecommunications services.”根据以上定义,VoIP业务似乎更接近电信服务,因为VoIP贴近电信的概念,而且拨打这种电话的过程一定配合有电信系统对信息的转换、管理和控制过程。FWD之所以不受管制的原因主要是它只向自己的注册用户提供免费电话服务,而且不使用传统电话设备,不通过公共电话交换网,甚至不采用传统的电话号码。由于美国政府一直以来对信息服务都采取鼓励政策,所以归入这个范畴自然有很多好处,除了不必纳税以外,还可以免除州际接入费用,没有普遍服务基金的义务,不受各类州管制部门的管制。随着传统电信网(如PSTN)和IP网络的融合,电信服务和信息服务的概念界限的确在变得越来越模糊,这给监管部门做出明确的决断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
另外,FCC的这个决定似乎对有线电视运营商提供的类似业务也开了绿灯。目前有不少有线电视运营商(如Comcast,CablevisionSystems)开始提供VoIP业务,而且大有“一箭三-”的野心,他们不光打算提供语音业务,还打算提供视频和数据业务,这会进一步蚕食传统电信运营商们的市场份额。面对Vonage们和有线电视运营商日益加剧的竞争压力,主要传统电话运营商VerizonCommunications,BellSouth,以及Qwest Communications International一边做好“备战准备”,一边要求FCC对IP电话和传统电话一视同仁,都当作电信服务来对待。与此同时,想利用DSL提供视频业务的传统电话运营商抱怨FCC只盯着他们的IP视频业务,而“放任”有线电视运营商的IP电话业务,倒底Voice over IP和Video over IP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总的看来,不管是传统电话运营商还是有线电视运营商,他们的初衷绝不是希望FCC管“张三”而不管“李四”,而是希望都管但都不要管得“太严”,给投资者和新的技术应用留下发展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