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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3 16:02: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说到垃圾邮件,相信很多人都不胜其烦,却又无可奈何。但近日,北京一位用户却因无法忍受源源不断的垃圾邮件的骚扰和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将垃圾邮件发送者告上法庭。这在北京尚属首次。

    很多时候,我们对于垃圾邮件“姑息养奸”,一方面是因为其数量太多,防不胜防;另一方面,是垃圾邮件并没有给我们造成多大的利益侵害,上升不到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高度,就是达到这个高度,去哪里反映也是个问题,因为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并没有出台明确的反垃圾邮件方案和办法。而从今年3月30日开始,由信息产业部颁布的《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后简称《办法》)的正式实施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办法》第十五条中明确规定: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提供者、为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提供接入服务的电信业务提供者应当受理用户对互联网电子邮件的举报,并为用户提供便捷的举报方式。这对于用户来说,也可以算是诉求有门了,至于邮件服务提供者是否会公正、合理地受理用户投诉,目前还难下定论,但《办法》的出台却是国家在反垃圾邮件进程中实质性的突破。虽然上述垃圾邮件投诉案法院还没有给予裁决,也暂不计较垃圾邮件的投诉是否要经过法院来受理,但只要这个案件能够快速被审理且用户最终胜诉,对于庞大的邮件用户群体来说,都是一种激励。

    相关办法、政策的出台让用户有法可依,固然是好事,但光靠政府力量,还是略显单薄。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提供者和接入服务提供者,是否也可以和政府一起打击垃圾邮件呢?其实垃圾邮件之所以如此泛滥,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邮件发送的免费,如果对邮件进行适当收费,我想大部分的垃圾邮件是可以杜绝的。当然,如何收费、收费多少这种细致性的规定,是需要反复论证和市场调研的,毕竟从互联网诞生开始,邮件的使用就已被带上“免费”的紧箍咒,如今想脱掉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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