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2023年11月26日的《华为与长安汽车签署投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和2024年8月20日《华为与阿维塔科技签署投资引望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不少细节上出现了变化。(阿维塔科技官网新闻《阿维塔科技成为华为引望第二大股东,占股10%》有更多延展,但核心内容相同)
差别一:投资主体不同。
合作备忘录时:长安汽车及关联方
投资协议时:长安汽车联营企业阿维塔科技
差别二:获得股份比例,华为新闻均未提及,但长安汽车作为上市公司,发过公告。
合作备忘录时:长安汽车占股不超过40%。
投资协议时:阿维塔115亿元从华为收购引朢10%股份。
差别三:长安汽车董事长朱华荣发言。
合作备忘录时:“长安汽车与华为双方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并与战略伙伴车企携手,深度协同和战略合作,将加速智能化技术大规模商业化落地,让全球用户都可以享受一流智能化体验,推动中国智能汽车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共享化发展,提升汽车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推动中国汽车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推动核心技术突破引领,推动中国汽车品牌迈向世界一流。”
投资协议时:“阿维塔投资入股引望公司,充分体现了长安汽车的战略意图。作为长安向新向上最重要的品牌战略载体,阿维塔代表了公司高端化发展方向。长安支持阿维塔成为首家入股引望公司的企业,就是要将其打造成为‘汽车产业共同参与的开放平台’最鲜活的案例”。
差别四:华为轮值董事长徐直军发言。
合作备忘录时:“华为坚持不造车,而是发挥自身ICT技术优势和营销能力,帮助车企造好车、卖好车。我们会持续履行对客户和伙伴的承诺,共同推进汽车产业的崛起。”
投资协议时:“阿维塔是华为帮助车企‘造好’车、造‘好车’的开创性实践。 此次阿维塔科技投资引望,成为引望的战略投资者,是华为把引望打造成汽车产业智能化开放平台的关键一步。后续引望将继续对战略合作伙伴开放股权,携手共同推动汽车产业崛起和智能化全面发展。同时引望未来将基于市场化原则运作,对所有客户按照公平、开放、共赢的原则提供产品和服务。”
差别五:华为常务董事、终端BG董事长、智能汽车解决方案BU董事长余承东。
合作备忘录时:“我们一直认为,中国需要打造一个由汽车产业共同参与的电动化智能化开放平台,一个有‘火车头’的开放平台。我们与长安深化合作,同时还会与更多战略伙伴车企一起携手合作,不断探索开放共赢的新模式,共同抓住汽车行业电动化智能化转型的机遇,实现我国汽车产业崛起的梦想。”
投资协议时:“华为将继续全方位支持引望打造领先的产品和技术,成为汽车智能化部件和解决方案的领导者。同时也会支持阿维塔成为领先的高端智能电动品牌。”竞争情报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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