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伙伴当然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看似非理性的“降价”其实有一定的合理性。从经济学的观点看,合作伙伴形成的是“只有几个提供相似或相同的产品(原厂商的产品)的卖者(合作伙伴)的市场结构”,即“寡头竞争市场”。而“寡头的关键特征是合作与利己之间的冲突。寡头集团合作起来并像一个垄断者那样行事-生产(这里是出售)少量产品并收取高于边际成本的价格-状况会变好。但由于每个寡头只关心自己的利润,所以有一种强大的激励作用在起作用,这使企业集团(全部合作伙伴)很难维持垄断的结果”(Principles of Economics, N. Gregory Mankiw, 1998,括号内为作者注)。
同样,只要合作伙伴只为自己考虑,就一定会选择降价。用经济学的语言讲,就是个体理性和团体理性发生了冲突,而个体理性将导致一个对团体即大家都不利的结局。正如前面谈到的价格竞争会是个恶性循环,而此循环最终会到达一个平衡,就是厂商和合作伙伴各自的“边际利润”降至各自可以容忍的底线。这个结局或平衡就是著名的“纳什均衡”,即“相互作用的经济主体在假定所有其他主体所选战略为既定的情况下选择自己最优战略的状态”(Principles of Economics, N. Gregory Mankiw,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