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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0 08:49: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中国电信提出“无线中国,光网城市”的发展战略,移动联通其实也在做同样的战略部署,WLAN和E/GPON成为通信新时代的弄潮儿,无线+光网无疑成为今后通信的最主要的接入方式。相对与无线接入,以FTTH为主的光网络建设显得尤其的步履维艰,入户的物业和户内布线成为严重阻碍FTTH发展的两道屏障。特别是三家运营商的暗地角力和不正当竞争,物业已经明目张胆的漫天要价,极可能成为贪w腐b的温床。
     一部保障通信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它既需要保护用户的通信权益,同样需要保护运营者的通信建设和维护的权益。然而这部法律的迟迟未能出台,加上无序的市场竞争,以及毫无章法的通信市场监管,导致通信行业的乱象丛生,各个地方的通信管理局和科工贸信局更是出于可管可不管,能管管不了的尴尬境地。
     光网通信不应该只停留在企业或行业层面,它需要上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通信的发展给中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不可或缺的助推力,它加快了个人和集体的信息传递和沟通的效率和距离,而光网络更是信息时代大流量传送的最有效的方式,全球各国都在紧锣密鼓的建设光网络,我们的邻邦日本和韩国已经从光网络建设中尝到甜头,我们已经多项通信技术应用上远远落后,在以FTTH为代表的光网络刚刚起步的阶段,我们再也不能输在起跑线上了,而一部保护和推动这一具有国家战略性网络的法律的出台,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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