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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3 16:45: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笔者经手购买了几台东芝笔记本电脑,但一年后其中一台电脑的外接电源坏了,查看保修书,该书上明白表明外接电源的保修期为2年,可送修后,厂方说不属保修范围,原因是发票上抬头写的是单位购买,请问,东芝公司的这种做法对吗?既然保修书上明确标示了保修时间,为什么要对单位和个人区别对待,在单位上还不是由个人使用吗?再者,如果单位购买不属保修范围,为什么不在保修书上写清楚呢?
如果靠这种欺诈的销售手段来蒙骗消费者,你的公司还能长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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