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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8 15:23: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有消息称,我国将推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细则包括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形式公布。笔者认为,通信业需要更多这样具有“法定身份”的厂家和产品。

    长期以来,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随意性较强,而且由于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加之保密意识不够,使得相关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具有很大的安全风险,对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非常不利。而实行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以下简称“认证产品”)的政策,就是给这些生产厂家和产品都带上了“紧箍咒”,在产品出厂之前可以防患于未然,即使出现了安全问题也不会是关乎国家安全的大问题。

    另外,此次由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信息产业部就推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提出意见说明,今后企业在采购、使用认证产品若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问题,国家安全部将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信息产业部一起根据造成危害的严重程度直接追究相关企业领导人的法律责任。

    同时,实行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生产的厂商和产品“公示制度”,不但在法律上保护了具有“法定身份”的厂商和产品的权益,还会整体提高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企业和产品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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