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人家园

 找回密码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短信验证,便捷登录

搜索
查看: 4047|回复: 0
打印

安全规格 [复制链接]

军衔等级:

  新兵

注册:2014-6-23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10-20 21:25: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消防及安全要求(含国家强制性条文)
本部分内容用粗体字标注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5.1  消防安全要求
各级通信机房建筑的消防安全要求必须符合《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YD 5002-2005)的有关规定,符合工信部电管[2010]543号“关于印发《通信机楼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省局粤邮保[1995]13号文“关于印发《广东省邮电通信大楼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1)          高层电信建筑中的国际局、大区中心、省中心和10000路地区中心长途电信局、20000线市话汇接局和60000门程控市话端局、以及建筑高度大于50m的电信建筑属于一类建筑,其余的高层电信建筑属于二类建筑。一类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建筑以及多层电信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
(2)          电信建筑的机房内均应配置手提式灭火器或移动式灭火器。
(3)          通信机房内不应采用水喷淋消防系统。机房及楼道应配置手提式或移动式灭火器、防毒面具。消防通道有疏散指示,通道内不得堆放杂物和易燃物品,不得封堵消防疏散通道,以利发生火灾时安全疏散人员。重要通信机房应设早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          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5)          防火封堵要求
机房预留孔洞及导线管和电(光)缆贯穿孔口的防火封堵,在每一工程项目贯穿布线完毕后,应及时予以封堵。
l  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楼板处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非燃烧体作为防火分隔,通过楼板的孔洞,电缆与楼板的孔隙应用非燃烧材料密封,通向其他房间的地槽、墙上的孔洞,已装电缆者。其与墙体的孔隙亦宜采用非燃烧材料封隔,凡近期不使用者均宜用非燃烧材料封闭。
l  孔洞封堵必须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等级的不燃烧材料封堵。
l 防火封堵应当综合考虑贯穿物、贯穿孔口类型、建筑缝隙的类型以及机房环境等因素,选择适当的防火封堵组件;防火封堵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当低于被贯穿物的耐火极限;防火封堵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应用于重点区域的防火封堵,应当具有良好的耐久和烟密性能。
(6)          机房装修要求
l 室内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l  电信机房不设吊顶。
l 通信机楼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楼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          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l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必须使用干粉灭火器,严禁使用水和泡沫灭火器。
l  在封闭和特殊要求的施工场所严禁吸烟。
l  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分类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l 机房内施工不得使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时应经相关单位部门批准,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并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每天施工结束后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消除火种。
(8)          机房的电源线与信号线的孔洞、管道应分开设置;交流线应采用绝燃材料加护套。
(9)          机房建筑材料要采用非易燃或阻燃材料。
(10)       主机房要同时设计安装消防报警系统。
(11)       施工中要把电力线与信号线分架分孔洞敷设;必须同槽同孔敷设的或交叉的要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12)       机房设备的排水管不能与电源线同槽敷设或交叉穿越;确实必须同槽或交叉的要采取可靠的防渗漏防潮措施。
(13)       机房空调隔热层不能采用易燃和可燃材料。
5.2  工程安全管理组织要求
(1)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工信部规[2008]111号《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规[2008]110号《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工程安全管理组织。
(a)       建设单位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必须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c)        设计文件要有安全生产专篇,设计会审要有安全部门参加;安全设施建设费用要纳入工程的概预算。
(d)       工程监理要严格按安全生产专篇要求实施安全监督和管理。
(e)        工程施工要严格按安全生产专篇要求,对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经费。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对施工作业现场的作业环境进行勘查,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防范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检查。
(f)        施工单位必须严禁使用未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禁止使用未经上岗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g)       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费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用品的落实。
(h)       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前,其安全设施必须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
(i)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施工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保证所有参加工程项目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其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记入个人工作档案。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j)       企业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如实地报告。
(k)       工程项目施工必须实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全体作业人员。
(l)       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不同的专业需要,正确穿戴和使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不同的专业需要,正确穿戴和使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m)    发生任何事故,必须及时逐级上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事故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报告人应适时作出书面记录。
(n)       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救护、抢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并立即报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上级应急指挥中心。
(2)    设备安装前监理工程师须检查:机房荷载、消防、抗震、接地的证明
(3)    当施工作业可能对毗邻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害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采取防护措施。
(4)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暂停施工时应做好现场防护,对施工时产生的噪音、粉尘、废物、振动及照明等对人和环境可能造成危害和污染时,要采取环境保护措施。
(5)    在运行中的通信设备机架内或设备旁进行安装作业时,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提前制定好带电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安装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维护人员必须旁站监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3  施工操作规范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工信部规[2008]110号《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工程安全操作。
(1)         一般的施工安全生产要求
l   在通信机房作业时,应遵守通信机房的管理制度,严禁在机房内饮水、吸烟。应按照指定地点设置施工的材料区、工器具区、剩余料区。钻膨胀螺栓孔、开凿墙洞应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机房设备扩容、改建工程项目需要动用正在运行设备的线缆、模块、电源接线端子等时,须经机房值班人员或随工人员许可,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本班施工结束后应检查动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并及时清理现场。
l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应注意交通标志、标线,保持安全行车距离,不强行超车、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驾驶故障车辆。严禁将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执照人员驾驶。
l   车辆不得客货混装或超员、超载、超速。车辆行驶时,乘坐人员应注意沿途的电线、树枝及其他障碍物,不得将肢体露于车厢外。待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
l   施工人员在进行高出作业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圈围,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遇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严禁承包单位人员在高处施工作业。
l   对于高处作业、带电操作、设备加电测试等关键工序必须进行旁站监理。
l   每日工作完毕离开现场前,应清理现场,切断作业电源。检查电源及其他不安全因素,确认无安全隐患。
(2)         工器具和仪表的安全要求
l   在电力线、电力设备下方或附近,严禁使用金属伸缩梯。
l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根据工作环境,选用合适的类型。在易燃、易爆场所,不得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l   电烙铁暂时停用时应放在专用支架上,不得直接放在桌面或易燃物旁。未冷却的烙铁不得放入工具箱、包内。
l   使用直流电源的仪表时,电源的正负极性不得接反。
(3)         通信设备施工安全要求
l   施工场地应配备消防器材。机房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机房内吸烟、饮水。
l   在已有运行设备的机房内作业时,应划定施工作业区域。作业人员不得触碰在运设备;不得随意关断电源开关。
l   多用插座、电烙铁、手电钻、电锤等工具的电源接线应绝缘良好,严禁将交流电源线挂在通信设备上。
l   施工用临时电源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标明电压和容量。使用机房原有电源插座时必须先测量电压、核实电源开关容量。
l   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梯或高凳。严禁脚踩铁架、机架和电缆走道。严禁攀登配线架支架;严禁脚踩端子板、弹簧排。
l   涉电作业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并由专业人员操作。在带电的设备、头柜、分支柜中操作时,作业人员应取下手表、戒指、项链等金属饰品,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螺丝钉、垫片、铜屑等金属材料掉落引起短路。
l   铁件制作时,加工用的铁锤木柄应牢固,木柄与铁锤连接处,必须用楔子将木柄楔牢固,防止铁锤脱落。
l   使用电钻钻孔时,应检查电钻绝缘强度,必须符合要求,严禁使用带病的电钻。电源插座必须接触良好,不得使用破损、裂纹、松动的插座。
l   设备加电时,必须沿电流方向逐级加电,逐级测量。
l   插拔机盘、模块时必须配戴接地良好的防静电手环。
(4)         电缆布放安全要求
l   布放线缆时应做好标识,其中电源线端头应作绝缘处理。
l   电源线的布放:
(a)        在地槽内布放电源线时,必须注意防潮。
l   布放电源线时,无论是明敷或暗敷,必须是整条线料,中间严禁有接头。
(b)       截面在10mm2以上的电源线终端必须加装线鼻子,尺寸应与导线线径相吻合,线鼻子与电源线的端头必须镀锡。如加装封闭式线鼻子应用专用压接工具压接牢固;如为开口式线鼻子必须用烙铁焊接牢固。线鼻子与设备连接处在通电后,温度不得超过65℃。
(c)       电源线穿越墙洞或楼层时,应预留“S”弯。洞口两端应按要求用阻燃材料的盖板堵封洞口。施工尚未结束时,应用临时阻燃材料堵封洞口。
(d)       交流线、直流线、信号线应分开布放,不得绑扎在一起,如走在同一路由时,间距必须符合工程验收规范要求。非同一级电力电缆不得穿放在同一管孔内。
l   设备电源的正负极性严禁接反。
l   电源线、信号线必须是整条线料,外皮完整,中间严禁有接头和急弯处。
l   直流电源线、交流电源线、信号线必须分开布放,应避免在同一线束内。其中直流电源线正极外皮颜色应为红色,负极外皮颜色应为兰色。
5.4  施工用电安全要求
(1)   设备用的电力电缆布放和安装结束后须仔细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尤其需要仔细核对是否有出现短路的可能。在设备加电前,须仔细分析若出现短路或过载时,对其它在网设备用电的影响,尤其要确保此次加电后不至导致整个配电柜的跳闸断电。
(2)   电源线的安装路由、路数及布放位置应符合施工图的规定,电源线的规格、开关(熔丝)的容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同电压等级、相位电源线应有不同颜色区分,并用标签进行标识。
(3)   新增电源屏/列柜等电源设备时,从电力室引接电源必须按设计中的容量引接熔丝。特殊情况电力室引接的容量小于设计容量时,必须在新增电源设备内明确标识实际容量。
(4)   电力线截面积应与负载相适应,不准超负荷运行;电源线、信号线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调通风管道。
(5)   必须认真了解新增的耗电情况,并检查电源系统是否能满足新增用电量需求,按维护部门的用电管理要求申请用电,批复后才能加电。
(6)   设备上电前必须用万用表测量引接电源的极性、电压是否正确,核对本期设备使用的熔丝容量是否正确,再次确认电源系统是否能满足新增用电量需求。
(7)   设备加电时需遵守流程规范,对可能引发的故障作好充分的应急措施。加电后应检测主、备电源是否均正常运行,完成后应无告警。
(8)   更换电源设备的空气开关、熔丝时要注意操作的安全性,严格避免误操作造成短路等事故。
(9)   施工人员在机房内由于施工需要取用电时(施工工具用电和调测设备用电),禁止使用机房通信设备专用的交直流电源,只允许使用机房照明用电或其它电源。
5.5  抗震加固
根据建设部要求,邮电通信设备作为国民经济基础设施,应按当地地震烈度提高一度进行抗震设防。如当地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则应按8度对设备进行抗震设防。设备的安装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 5059-2005)的要求。机架宜用螺栓将机架加固到楼板上或采用加固底座进行加固。广东省内大部分地区地震烈度为6度,应按7度对设备进行抗震设防。
设备机柜的底部对地进行加固,可以直接用螺栓对楼板进行加固。若机房有活动地板,应先把加固底座对楼板固定,再利用机柜底部的4个孔用螺栓与底座加固。设备机柜的顶部可视实际情况对走线架进行加固,短机架一般可不对顶加固。
活动地板机房新配AC/DCPDB、IDF、DDF、ODF也必须对底座加固。DDF、ODF、列柜还需对其顶部同走线架进行加固。
(1)      架式电信设备顶部安装应采取由上梁、立柱、连固铁、列间撑铁、旁侧撑铁和斜撑组成的加固联结架。构件之间应按有关规定联结牢固,使之成为一个整体。
(2)     电信设备顶部应与列架上梁加固。对于8度及8度以上的抗震设防,必须用抗震夹板或螺栓加固。
(3)     电信设备底部应与地面加固。对于8度及8度以上的抗震设防,设备应与楼板可靠联结。螺栓的规格按《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5059-2005)第 4.3.1条公式计算确定。
(4)     列架应通过连固铁及旁侧撑铁与柱进行加固,其加固件应加固在柱上,加固所用螺栓规格应按《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5059-2005)第 4.3.1条公式计算确定。
(5)     列间撑铁的数量应根据抗震设防烈度及列长而定,并应执行YD/T 5016-2005《通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标准》的相关规定。当设防烈度为7度及7度以下时,可取消斜撑。
(6)     在8度及8度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安装650mm宽主槽道时,槽道安装应执行YD/T5016-2005《通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标准》的相关规定,列槽道之间的距离不大于1.6m,超出以上距离时应增加吊挂装置。
(7)     单面柜式机列的过桥槽道应设在机列背与背间的槽道上。槽道间的距离不大于1.6m,超出以上距离时应增加吊挂装置。槽道安装应执行YD/T 5016-2005《通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标准》的相关规定。
(8)     列架应终端在柱或承重墙上。走线架应终端在承重墙或终端在与柱拉接的支架上。
(9)     无法用螺栓与地面加固的电信设备, 应在设备前后各用L 型抗震防滑角铁进行加固。
5.6  其他注意事项
(1)      除非设备特殊要求,机房的设备布线宜采用上走线方式,走线架或槽道应统一规划。
(2)      机房内的走线除设备的特殊要求外,一律采用不封闭走线架。不得安装饰板(含侧板和底板),各类规格的走线架每米允许承重均应大于80KG。金属走线架或走线槽应有良好的电气连接,必须做好接地处理。走线梯(架)应装有“交流线梯”、“直流线梯”、“信号线梯”的标志牌,标志牌要明显、直观、牢固。
(3)       所有设备以及电缆两端均应标上明确的标签。拆除的旧电缆应整理并移交有关部门,对于未能清除的废弃电缆,应理顺调整以使其布放美观,并节省走线空间。
5.7  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及应急预案
(1)          设备施工、维护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施工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严格,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施工、监理和维护单位应当协力保证工程进行中的人身及设备安全。
(2)          进入工程建设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并持有相应的上岗证。
(3)         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除了把好质量和进度关外,还应注意安全管理,特别是设备在线扩容、割接,线路工程中各种线路交越区域,必须进行全过程监理,谨防重大通信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4)          施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5)          通信施工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对登高、触电防护、作业现场、工具使用、装置检修等工序的安全防护进行详细规定。
(6)          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环境及安全条件进行检查,要求符合施工安全;对有危险性的施工、操作,须按要求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并认真执行,准备好安全防护用品。
(7)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互联系,密切配合,遇到有其他实际情况需对设计做个别变更时,应与相关单位商量解决。
(8)          施工人员应正确穿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工具,在使用登高工具、设备和防护用品时应在使用之前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
(9)          因施工作业需要使用电缆槽道、桥架、竖井、爬梯时,须征得维护部门的同意;需要对电缆孔洞进行拆封时,必须征得安全保卫部门同意;施工完毕应将竖井和孔洞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10)      施工过程中出现雷雨或其他不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待不安全情况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时刻注意人身安全。
(11)      在安装设备和接触走线梯前应对安装位置附近设备和走线梯进行验电。
(12)      工程施工时应做好防火安全工作,严禁在机房内使用明火作业,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多余的材料。
(13)      在机房内施工时,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确保施工工作不对原有的传输设备和系统造成影响;在设备安装布线过程中,应注意不能踩压机柜顶部;在高空(线槽上、设备上),严禁佩带手机、钥匙、钢笔等一切能导电的物品,防止金属物品落入机架内造成短路;施工用的工器具应加保护,如缠绕绝缘胶布,对运作的设备进行保护。
(14)      施工过程中涉及墙、顶、地板等易产生灰尘的作业时,必须采取严格、有效的防尘措施,并及时清理。
(15)      机房作业中涉及到线缆布放及设备、器件安装的,必须严格遵照机房工艺规范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因作业而破坏机房原有工艺规范,或降低机房安全标准。
(16)      除非设备特殊要求,机房的设备布线宜采用上走线方式,若采用下走线方式,则需要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布线。
(17)      机房的电力电缆与信号电缆的孔洞、管道应分开设置,机房内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应尽可能沿不同的走线架或槽道布放,并尽量作到不交叉走线,必须同槽同孔敷设的或交叉的要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如:在同一走线架或槽道布放时应隔开150mm以上。除非设备的特殊要求外,一律采用不封闭架空走线架。有条件的局站应考虑装备自动报警、消防系统。
(18)      金属走线架或走线槽应有良好的电气连接,必须做好接地处理。信号地和机架地都应良好接地。
(19)      施工过程中应对DC、PDB或列柜电源容量进行安全检测,在通电时应对可能引发的故障作充分的应急措施。
(20)      新增电源屏/列柜等电源设备时,从电力室引接电源必须按设计中的容量引接熔丝。特殊情况电力室引接的容量小于设计容量时,必须在新增电源设备内明确标识实际容量。
(21)      设备通电前必须用万用表测量引接电源的极性、电压是否正确,同时核对本期设备使用的熔丝容量是否正确,并核对所使用电源设备的总容量及当时实际使用的容量。
(22)      更换电源设备的空气开关、熔丝时要注意操作的安全性,严格避免误操作造成短路等事故。
(23)      对涉及在线扩容、割接和带电作业的工程,必须与维护部门商定实施方案,保护措施,应急方案,作好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应做好失败倒回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万一出现紧急情况而不能成功割接可以顺利倒回至割接前工作状态。施工单位必须与分局以及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沟通,及时解决问题,以免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
(24)      工程所需的设备、部件、器材、主要材料等均应选择有监制合格优质产品,禁止使用低劣和不合格的产品和物质。
(25)      通信施工在工程建设中必须有通信工程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指导施工,严格执行施工操作规范,施工和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杜绝在工程建设和维护中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和要求外,应同时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厂家产品安装与维护手册的要求进行施工,注意施工工艺。
(26)      施工单位在进入机房施工前,必须按安保和维护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进入机房实施。必须在节假日进行施工的工程,也必须向相关部门完善手续后,方能进行施工。
(27)      施工中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相关安全施工规范实施安全监督和管理。设备安装前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单位对机房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消防、防震和接地。
(28)      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
(29)      铜缆转弯时最小弯曲半径不得小于铜缆缆径的4倍,光缆转弯时最小弯曲半径不得小于缆径的15倍。
(30)      为了减少尾纤在走线架中因弯折等造成的衰耗和保护尾纤,要求工程中对尾纤采取保护措施,如光跳线露出在走线架的部分用塑料套管(25~30mm)或蛇皮管保护。
(31)      在设备安装布线过程中,应注意不能踩压机柜顶部。电源线的安装路由、路数及布放位置应符合施工图的规定,电源线的规格、开关(熔丝)的容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同电压等级、相位电源线应有不同颜色区分,并用标签进行标识。
(32)      设备连接电缆及机房内各类电缆走线必须有明了的标签,同类电缆绑扎紧凑,布放路由合理。所有电缆线应摆放整齐并捆扎好,并加防火措施及防鼠措施。电缆布放完工后,应对所有楼板洞、墙洞用防火堵料进行封堵。
(33)      通信施工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对登高、触电防护、作业现场、工具使用、装置检修等工序的安全防护进行详细规定。
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除了把好质量和进度关外,还应注意安全管理,特别是设备在线扩容、割接,线路工程中各种线路交越区域,必须进行全过程监理,谨防重大通信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举报本楼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手机版|C114 ( 沪ICP备12002291号-1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GMT+8, 2024-11-29 04:39 , Processed in 0.398280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Copyright © 1999-2023 C114 All Rights Reserved

Discuz Licensed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