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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7 19:24:3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刚刚看了一下IPV6详解中文版,其中一段话:
在I P v 6中,如果点到点链路的任何一个端点都不需要从非邻居节点接受和发送数据的话,它们就可以不需要特殊的地址。即,如果两个节点主要是传递业务流,则它们并不需要具备I P v 6地址。

不是很理解,如果是点对点,即使他们是在一个子网拥有同一个前缀,不需要具备地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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