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化文件、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苏通学【2022】33号《江苏省通信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苏通学【2022】34号《江苏省通信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组织架构》、苏通学【2022】35号《江苏省通信学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及苏通学【2022】36号《江苏省通信学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起草的规则进行起草。参照DB32/4120 -2021《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编制并在江苏省内应用。 本标准作为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验收标准,旨在推动通信基础设施与主体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推进信息通信行业发展,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建设和运营效率。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遵循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认真总结通信工程相关的国家标准、省标及行业标准相关规定,开展了大量课题研究、技术研讨,广泛征求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维护等单位意见。 本标准由江苏省通信学会归口管理,由江苏省邮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具体管理,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验收和工程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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