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c 发表于 2013-8-23 11:55 我支持楼主。 有些人以公司为家,其实就是打工而已。
2007hp 发表于 2013-8-23 13:12 要贴就贴全的,不要光贴别人的
hawk007 发表于 2013-8-23 13:48 对于这些骂人的东西,哥懒得回骂,直接举报。。。
dslbaby 发表于 2013-8-23 12:02 此人已经丧心病狂了。
我就是阿拉大B哥 发表于 2013-8-23 15:55 你是这个hawk的马甲? 还是GPC。。怎么每次都能发现你的身影!
dslbaby 发表于 2013-8-23 17:41 213哥,你来打抱不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