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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互联网电视对IPTV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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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2-9-14 10:33
作者:
qzzjly
标题:
浅谈互联网电视对IPTV的影响
浅谈互联网电视对IPTV的影响
到2011年底国内互联网电视的终端用户数量已经超过1400万,加上300多万的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仅仅用了两年时间国内互联网电视的用户数量就超过了发展已经6年的IPTV的用户(2011年底1350万)数量。预计2012年底用户规模将超过3000万。与传统电视和IPTV等视频服务不同,所谓OTT就是将用户需求体验放在最高位置,而非以往的以管道传输为主导的视频服务模式。广电总局2011年10月通过“181号文”扶正互联网电视和机顶盒产业后,希望能在绕开电信运营商的情况下,培育出一个可以与IPTV对抗的新产业来。
一、广电总局对OTT-TV从封堵到主导
“对于广电来说,OTT模式是可控的,而且目的是将电信运营商排除在外”
在国外,OTT是互联网视频产业的统称,包括亚马逊、HULU、谷歌等推出的互联网视频,甚至苹果即将退出的基于APP store的iTV都属于OTT模式的范畴,其已经取得了很成熟的商业模式。 从国内的情况来看,以互动为主要特点的OTT在国内的落地模式只限于在2009年开始出现的互联网电视上。按照广电总局的要求,互联网电视的内容牌照和播控平台由“广电系”的7家内容集成商获得,即CNTV、百视通、杭州华数、南广传媒、湖南广电,以及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不仅互联网电视的制造商需要跟这7家牌照商合作采购他们提供的安全可供的“节目包”,一些民营视频网站要想将其内容延伸到电视屏幕上,也需要与这7家牌照商合作,乐视与CNTV、PPTV与杭州华数等都达成了合作协议。 2011年10月28日广电总局发布的181号文件《关于印发“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的通知》,给此前一直处于地下的互联网机顶盒产业松绑。这让OTT模式在中国市场获得了更大的发展动力。文件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应当建立互联网电视独立的用户管理、计费认证体系,不得与传输网络运营商合作进行互联网电视业务的用户管理、计费认证工作。
二、国内缺少成功的互联网电视商业模式
虽然以互联网电视为形式的OTT模式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用户规模,但是与IPTV形成的付费商业模式不同,目前国内互联网电视的盈利模式主要是两种,一是牌照商向互联网一体机、机顶盒等厂商提供节目包获得一次性收入,二是整机厂商出售获得的收益。
OTT模式在中国遭遇的商业模式困境是客观存在的,在目前的终端产品模式中,利润集中在终端销售环节,其他环节难以形成可持续的服务性收入。虽然也有依靠风险投资支撑的网站模式,依托OTT的概念及所铺设的用户群谋划商业大饼,借助后续股市上的投资输血维系生存,但是这种模式目前还难以成为主流。 也正因为如此,尽管在形成几千万的用户规模后,互联网电视能否取代IPTV目前在互联网视频领域的主导地位,仍是业界争议的焦点。
三、重庆电信三网融合未来的发展策略
从产业的现状来看, IPTV和OTT之间存在着共存的空间。其中IPTV更多注重于家庭用户,而OTT尤其是机顶盒模式,则会更倾向于单身和租房一族。因此,IPTV和OTT之间不是完全替代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关系,重庆电信的IPTV也应沿着这一轨迹向下一代演进,并在发展中相互渗透,取长补短,形成新的进化,并最终促进业务的融合。为此,有如下几个方面的思考:
1、以填充宽带价值为最终目标,引入互联网电视,破解三网融合困局
尽管重庆进入了第二批三网融合试点,百事通的IPTV集成播控平台通过和央视合作也明确了身份,但传统IPTV对重庆电信而言最致命的政策风险依然是播控平台二级落地制度,其中二级平台离不开地方广电的介入甚至是主导,拥有数字电视的地方广电会如何利用二级平台我们不得而知。
与传统IPTV不同,互联网电视不受地方广电的管制,使得内容落地更为直接方便。只需和牌照运营方进行相关合作,便能在电视机或机顶盒所到之处随处落地。
重庆电信当初之所以推进IPTV,其主要出发点是填充高宽带接入产品的价值。所谓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OTT用户必然是互联网用户,而重庆地区大部分互联网用户都是重庆电信的宽带用户,这就为重庆电信引入互联网电视提供了有力的话语权。同时也为因IPTV落地困难而处于困境的重庆三网融合中提供了新的出路。
2、充分挖掘IPTV和OTT商业模式中的优点,创新商业模式 传统IPTV商业模式的优点是能向客户收取定期的业务使用费,这种模式已经为广大用户所接受;缺点是需要架设专网提供给用户(在用户购买带宽之外额外划分带宽),造成了事实上的带宽资源低价销售(同样带宽的接入产品资费远高于IPTV资费)。而现行OTT商业模式的优点在在于其对互联网带宽的使用是在用户自己购买的带宽之内,为了观看更流畅、更清晰的视频,客户需要提升宽带速率(即向运营商购买更高带宽的接入产品);缺点是收费模式集中在广告、终端销售等领域,可持续性差。 一种现阶段较为可行的模式,就是和广电系内的互联网电视牌照及集成商合作,以相对于数字电视而言具有竞争力的定期收费标准,加上融合后的直播点播内容、信息化业务产品创新,以互联网电视之名行IPTV之实,避开政策壁垒。同时,逐步培育用户收看IPTV是需要占用自己购买的带宽的概念,引导用户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升级宽带套餐,避免宝贵的接入资源低价出售。
3、细分市场,打造IPTV对各类接收终端(代表不同类型客户)的兼容能力
OTT的一个优点之一是实现了对电视机(尤其是含五类线接口的云电视)、电脑和智能终端的支持。传统IPTV主要针对用户家庭的电视机。为此,需要创新思路,拓展IPTV对各类终端的兼容能力。 针对信息需求较为高端的家庭客户,考虑到其一般都拥有电视、电脑等各类终端,宜通过智能机顶盒打造对用户家庭各种终端屏的综合集成能力,形成以智能机顶盒为核心的家庭综合信息服务解决方案。用户通过一个盒子实现上网、看电视等多种功能,并实现多屏互动。
针对信息需求相对低端的家庭客户,则以现有的普通机顶盒模式推行IPTV,也可根据带宽条件进一步细分为标清和高清,供不同用户进行差异化选择。
针对单身及租房一族,考虑到其常用的终端是电脑,宜通过软件(虚拟机顶盒)实现IPTV电视节目的输送,从而将其电脑(或智能终端)电视化。进而快速扩大IPTV的适宜用户群体,获得相关业务收入。
4、充分发挥电信在增值业务上的战略优势
既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类业务对宽带的价值填充作用,保持对用户的吸引力和拉动作用,又不要过分依赖广播电视类业务。
首先,由于在广播电视类业务资源方面处于弱势,如果围绕这些频道与广电运营商竞争,电信必然要处于下风。未来应该充分发挥用户体验方面的优势,通过合理的栏目规划以及强大的搜索功能,在让用户能够更加容易地找到所需内容的同时,充分体现出IPTV交互性的优势,才能够获得竞争的优势。
其次,如同传统通信业务一样,IPTV运营商如果想要从每个用户的身上获得更高的ARPU值,就必须在增值业务上做足功课。目前,在众多设备商的努力下,IPTV技术平台已经可以卡拉OK、互动投票、社区管理等众多的增值业务。
重庆电信经历了多年的电信增值业务实践,拥有丰富的增值业务操作经验。目前拥有比广电运营商更加灵活的商业模式和更为丰富的网络运营经验,应当抓住目前广电数字电视双向改造尚未全面完成的良好契机,加大对IPTV增值业务的推广力度,尤其是利用IPTV平台加大对视频电话等广电运营商所无法涉及领域的推广力度,从而进一步强化用户对于IPTV交互性特点的认识。
时间:
2012-9-21 17:27
作者:
yzfhwb
先顶再学习
时间:
2012-10-9 09:22
作者:
bruce35
无论是互联网电视还是iptv,对电信来说都无所谓。因为电视只是作为他的宽带产品的一个应用而已。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推宽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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