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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监听门被删了?斑竹们请给个说法  [查看完整版帖子] [打印本页]

时间:  2009-9-17 15:42
作者: hx211     标题: 监听门被删了?斑竹们请给个说法

rt

[ 本帖最后由 hx211 于 2009-9-17 15:45 编辑 ]
时间:  2009-9-17 16:11
作者: summy3994

狗屁
时间:  2009-9-17 16:16
作者: 为你写诗

接楼上

XX不通~
时间:  2009-9-17 16:31
作者: hx211

移动的看客们 很强大 很和谐啊。。。。 看来窝里思想工作做的不错啊
现在一看到门 就和谐
时间:  2009-9-17 16:53
作者: pxy1900

刚从网上搜了下电信门  事情多了去了 哎 可惜啊  移动的太不善于抓住时机了  这些机会都浪费了 倒是人家电信  终于移动不堪忍受你电信长期以来的待遇  立刻被电信抓住了  千载难逢啊  电信真牛
时间:  2009-9-17 16:56
作者: pxy1900

http://www.txrjy.com/viewthread. ... page%3D1&page=1
楼主来这里发表下意见吧  是“您”的门哦
时间:  2009-9-17 17:01
作者: lovexf

这种事情多了去了,跑这里道道嘛
时间:  2009-9-17 17:13
作者: 骑驴踏雪

原帖由 summy3994 于 2009-9-17 16:11 发表
狗屁


贴图这女的是你什么人啊?很一般啊
时间:  2009-9-17 19:00
作者: 通信壮丁

回复楼上,我觉得很可餐嘛,
时间:  2009-9-17 19:31
作者: Elune

原帖由 summy3994 于 2009-9-17 16:11 发表
狗屁

我还是觉得原来另外的那张比较大的签名图比较好~~
时间:  2009-9-17 19:40
作者: yyx516

个人看法:凡事讲证据,如果是你亲自采集录音,你觉得有必要可向公安机关举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如果是道听途说或不知在哪采集的,更不宜在网上乱传播,除非你具实名,提供具体工作单位,个人身份证号等具体信息,并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从法律角度看,任何人不能随意散播有可能造成违法行为的信息,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
如果随意什么人录音进行诬陷、打击他人,国家岂不乱套了,涉法问题由法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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