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人家园
标题:
监听门被删了?斑竹们请给个说法
[查看完整版帖子]
[打印本页]
时间:
2009-9-17 15:42
作者:
hx211
标题:
监听门被删了?斑竹们请给个说法
rt
[
本帖最后由 hx211 于 2009-9-17 15:45 编辑
]
时间:
2009-9-17 16:11
作者:
summy3994
狗屁
时间:
2009-9-17 16:16
作者:
为你写诗
接楼上
XX不通~
时间:
2009-9-17 16:31
作者:
hx211
移动的看客们 很强大 很和谐啊。。。。 看来窝里思想工作做的不错啊
现在一看到门 就和谐
时间:
2009-9-17 16:53
作者:
pxy1900
刚从网上搜了下电信门 事情多了去了 哎 可惜啊 移动的太不善于抓住时机了 这些机会都浪费了 倒是人家电信 终于移动不堪忍受你电信长期以来的待遇 立刻被电信抓住了 千载难逢啊 电信真牛
时间:
2009-9-17 16:56
作者:
pxy1900
http://www.txrjy.com/viewthread. ... page%3D1&page=1
楼主来这里发表下意见吧 是“您”的门哦
时间:
2009-9-17 17:01
作者:
lovexf
这种事情多了去了,跑这里道道嘛
时间:
2009-9-17 17:13
作者:
骑驴踏雪
原帖由
summy3994
于 2009-9-17 16:11 发表
狗屁
贴图这女的是你什么人啊?很一般啊
时间:
2009-9-17 19:00
作者:
通信壮丁
回复楼上,我觉得很可餐嘛,
时间:
2009-9-17 19:31
作者:
Elune
原帖由
summy3994
于 2009-9-17 16:11 发表
狗屁
我还是觉得原来另外的那张比较大的签名图比较好~~
时间:
2009-9-17 19:40
作者:
yyx516
个人看法:凡事讲证据,如果是你亲自采集录音,你觉得有必要可向公安机关举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如果是道听途说或不知在哪采集的,更不宜在网上乱传播,除非你具实名,提供具体工作单位,个人身份证号等具体信息,并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从法律角度看,任何人不能随意散播有可能造成违法行为的信息,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
如果随意什么人录音进行诬陷、打击他人,国家岂不乱套了,涉法问题由法律解决。
通信人家园 (https://www.txrjy.com/)
Powered by C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