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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交换机用户的中继线上的业务量被其他运营商分流,用什么办法解决?  [查看完整版帖子] [打印本页]

时间:  2004-10-15 21:03
作者: zd1998     标题: 小交换机用户的中继线上的业务量被其他运营商分流,用什么办法解决?

请各位大侠帮帮忙,领导让我最近搞定。
时间:  2004-10-15 21:49
作者: zd1998

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难道你们没有遇到吗?
时间:  2004-10-19 14:56
作者: ls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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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4-10-19 19:53
作者: tonys

改虚拟,或者请人吃饭给他回扣之类,话务量打折包月。。。。
时间:  2004-10-20 22:00
作者: an_alex

我也遇到了这种事,一般是X通干的.
我想可以在关口上对中继群做白名
单,联通过来的主叫不规范,有理由
这样做,不怕他们去告.
时间:  2004-10-21 20:23
作者: zd1998

谢谢各位!
最近,移动到处找小交换机用户,推销他们的专线,呼出的号码是固话的号码,市话0.1元,长话0.2元,这样做是否违规?
时间:  2004-10-26 10:24
作者: anotherice

不算违规吧,他的号码肯定是合法的号码或者是他座机的号码。联通也这么干啊。

MSN:xuhao_bupt@hotmail.com
时间:  2004-10-26 20:09
作者: zd1998

我认为应该是违规的,他没有固网的短号码。
时间:  2004-10-27 21:57
作者: zd1998

据信息产业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止今年8月底,我国移动电话与固定电话用户数量已基本持平,预计9月份将超过固定电话用户数。从业务收入上看,我国移动通信业务增长明显加快,而本地电话网业务和长途电话网业务发展相对减缓。
  这似乎印证了坊间流传已久的一种说法:当前固网运营商由于处境窘迫,所以亟需移动牌照;而移动通信正值高速发展期,因此移动运营商对介入固网的心情并不急切。然而,据记者掌握的情况看,现实并非如此。
  分业经营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电信竞争形势的需要。为了保持竞争优势,移动运营商情不自禁地以形形色色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进入了固网领域,展开了他们的全业务经营之旅。
  据记者采访了解,移动运营商进入固网领域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一是未经许可,直接经营固定电话业务。根据信息产业部《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码号使用者不得擅自改变码号资源用途。但有的移动运营商却采用布放铜线电缆、安装分线盒,利用移动网码号作为固定电话业务使用,公开经营固定电话。某地移动运营商甚至将固定电话号码写入SIM卡,插入手机内使用。此外,信息产业部新近颁布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指出,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属基础固定电信业务。但据记者了解,在我国不少地方,移动运营商正在大力推广该业务。
  为了规避网间结算费用,有的运营商在未取得专线经营业务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光纤或数字电路将移动通信网与用户小交换机直接相连,或将国内长途电话网话务经移动网转接,使移动与固定网业务不经过互联点即可实现互通。
  二是超越经营范围,业务界定名存实亡。根据信息产业部规定,固定长途直通业务只能作主叫,发起话务,不能作被叫接听话务;并规定只能呼叫国内异地固定电话用户、移动电话用户或进行国际电话呼叫,不允许使用该业务呼叫本长途编号区内的本地固定和本地移动电话。但现在有的运营商以长途直通车名义经营的“IP超市”和IP专线电话普遍存在可以拨叫本地电话的现象,某地的专线用户之间甚至可以直接相互呼叫对方。此外,信息产业部还规定,IP电话只能呼叫国内、国际长途,禁止通过IP电话呼叫本地网范围内电话。但这些规定在许多地方已名存实亡。
  三是突破业务对象定位,变相发展固定电话。在全国一些地方,有的移动运营商擅自改变移动公话、移动商务电话用途,甚至将“移动商务终端”安装在私人住宅中。据业内人士介绍,所谓的终端固定的无线商务电话和无线公话其实就是固定电话业务,只是接入方式不同而已。随着无线接入技术的飞速发展,有线接入方式在通话质量上已无任何优势可言,而在接入成本上,有线接入却远高于无线接入。采用无线接入方式的商务电话和无线公话业务已经完全可以取代传统固网运营商的相关业务。
  用户有需求,运营商就要想方设法去满足。从这个意义上说,移动运营商经营固网业务也是无可厚非,但在分业经营的政策框架下,违规经营不仅使政府的监管权威遭遇挑战,也对固网运营产生严重的冲击,造成市场竞争的不公平,并加剧了互联互通问题的恶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第七条明确规定,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信息产业部有关行政法规还对电信业务的码号资源、资费管理等都作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
  然而,在移动运营商的上述种种行为之下,政府的监管权威正面临尴尬的境地。虽然信息产业部和各通信管理局也对违规经营行为采取了一定的查处措施,但有的移动运营商却并不将之当回事,依旧我行我素,各种违规经营行为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
  移动运营商擅自扩大经营范围给固网带来了巨大的经营压力。从信息产业部最新统计数据来看,不管是用户规模还是业务收入,固网运营状况与移动运营相比都呈现较大劣势,固网运营效益已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这虽然一方面是由于固网业务被移动通信大量分流,而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固网运营商还要面对移动运营商的非对称进入。
  仅以资费而言,移动运营商采用超低价格进入固网领域,已使许多用户对固网运营商执行的由政府定价的固定电话资费标准产生了误解,有的甚至还拒付话费,使固网运营商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此外,移动运营商超范围经营还激化了互联互通矛盾,并引发了冲突。互联互通是当前整治规范电信市场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正在努力采用多种“药方”诊治这一顽症。但当前一些运营商愈演愈烈的超范围经营严重地挫伤了固网运营商的积极性。一方面,移动运营商随意降价、违规进入固网经营,直接造成了网间话务量的急剧增加,加大了互联中继的配置难度;另一方面,由于移动运营商采取各种技术手段规避网间结算,使固网运营商提供互联互通的收益受到了进一步削减。
  在电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加强监管是必需的。而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要顺势而为,尽快实现全业务经营,这既能让移动运营商名正言顺地进入固网领域,而且也能缓解固网的经营危机,从而促进整个电信业健康发展。
  移动运营商的全业务经营现象进一步表明,电信监管在任何时候都不能缺失。为创造一个公平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监管部门应当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当前电信市场超越其经营范围的种种违规行为,以维护一个正常的电信市场经济秩序。同时,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分业经营的历史局限性和全业务经营的必要性。移动运营商的种种违规行为实际上也从侧面上表明全业务经营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
  固然,在以“破除垄断,引进竞争”为主要特征的中国电信业改革初期,分业经营对电信业发展发挥了巨大历史作用,促使新兴运营商迅速成长起来。而如今电信业已发生沧桑巨变,在新的历史时期,分业经营正在日益成为电信业持续发展的一道障碍。
  不可否认,移动运营商的全业务经营是违规的,它直接造成了电信竞争事实上的不公平。但也有其天然合理的一面,它毕竟预示着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电信监管要与时俱进,要用发展的眼光解决前进中出现的问题,顺势而为,尽快启动全业务经营战略,以保障公平有效的竞争,促进电信业健康有序发展。


时间:  2004-10-28 09:27
作者: diviner

不怕被告的话,针对他们的被叫做虚拟路由,让他们的接通率降低,自然会回归的!
时间:  2004-10-28 21:54
作者: zd1998

太好了,我试试再告诉大家。
时间:  2004-10-29 15:45
作者: honjt

送交换机,签定协议,不得使用其它运营商
时间:  2004-10-29 17:55
作者: v100

现在出了一种双线通话设备,直接接在交换机上。分流很容易,任何办法也不好用。

最好的办法是再送一个小交给他,然后降价。这样就不会跑了。
  

时间:  2004-11-1 09:01
作者: diviner

以下是引用zd1998在2004-10-28 21:54:00的发言:
太好了,我试试再告诉大家。


呵呵,当年俺给两个运营商互相做这个,两个都讨好!
时间:  2004-11-2 21:26
作者: zd1998

把用户小交换机管理委员会这个政府给的管理职能利用好,再发挥作用可行吗?
时间:  2004-11-11 19:29
作者: zd1998

我试过,光降价不行,还要和小交换机代理商谈话费分成。
时间:  2004-11-14 20:12
作者: banlion

呵呵
时间:  2004-11-21 22:12
作者: zd1998

上星期我拆了几家,真不容易.
时间:  2004-11-24 21:47
作者: nxas

这个东东一定是移动做的,我们这里从去年开始他们做了很多,我们折了送到了公安局,最后省通管局裁定移动没有固定电话经营权,不得把移动电话的服务延伸到固定电话。到今年已经全部拆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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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24 21:53:07编辑过]


时间:  2004-11-24 21:58
作者: fish

我们这里移动还把小交跟6000虚拟网连起来,如果是能拆的话,太好了
时间:  2004-12-3 22:07
作者: zd1998

移动现在不但到企事业单位推,而且在住宅小区推.
时间:  2004-12-5 10:15
作者: liuzuming

我认为我挺有发言权的。我原先在移动,现在北电信。看了这里的发言觉得很有意思,很多主导运营商看来还是要靠互连互通做文章。对于客户来说,分流就是利益问题,很简单。楼主第九楼的文章很片面,“为了规避网间结算费用,有的运营商在未取得专线经营业务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光纤或数字电路将移动通信网与用户小交换机直接相连,或将国内长途电话网话务经移动网转接,使移动与固定网业务不经过互联点即可实现互通。”这个业务在移动叫做专网直联,我没有听说过国家还有什么专线经营许可证,倒是有一个信部871号文你可以看看。至于经IP网关呼叫本地固定电话,如果主叫号是固定码号你们做封堵是国家许可的。在我看来,长途大家争争无话可说,本地那么乱还不是因为移动/固定间的结算费用的问题引起的。
时间:  2005-1-10 21:26
作者: zd1998

我最近又拆了几家,真不容易.为什么省通管局不明确表态?
时间:  2005-1-28 21:49
作者: zd1998

省通管局裁定移动没有固定电话经营权,不得把移动电话的服务延伸到固定电话,移动开始拆市话但长途不拆,看来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恳请各位多帮忙.
时间:  2005-1-29 10:19
作者: 刚果金

我来说两句,
1.移动在用户交换机一侧分流长途和本网业务是可以的.
2.移动如果分流本地网的其他运营商业务属于违规.
3.移动交换机仿制固话主叫号码,有点点问题,但是目前还没有定论.
4.运营商(包括电信公司)没有执法权,不得拆别人的线(即使别人违法使用),否则按照最高院本月11日开始执行的关于破坏通信设施罪的司法解释处理.运营商只有举报的权利.
5.建议和用户签定相关协议(注意一定不能是排它性协议,否则无效),威胁用户不提供服务,如果和用户断开后,移动由于没有固话号码就无法接入,如果用移动号码就是改变码号用途非法经营固定电话,如果仿制固话号码属于非法挪用码号资源.用户还要找回电信.
6.楼主是哪个省的电信?
时间:  2005-1-31 15:33
作者: 刚果金

!
时间:  2005-3-2 20:00
作者: zd1998

不好意思,到现在才回大家,我是江苏的,我们那里的通信管理局原局长调动到移动当老总,现在管理局偏袒移动.我前一段一直在忙着取证,现在看来没什么用.只能来硬的.
时间:  2005-3-15 09:55
作者: zd1998     标题: 移动专线分流电信长途的设备照片

移动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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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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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破坏,叫我们怎么维护电信线路和设备!

时间:  2005-3-23 10:21
作者: zd1998

大家看过后,有什么想法?

时间:  2005-3-23 10:33
作者: 仔非鱼

真牛
时间:  2005-3-31 08:58
作者: zd1998

终于等到信产部的93号文,但是我们自己还要努力去拆,移动自己不会主动拆的。
时间:  2005-4-4 11:33
作者: zd1998

移动自己不主动拆,还阻止我们去拆。
时间:  2005-4-30 11:49
作者: zd1998

移动阻止我们去拆并指使代理商打我们客户经理。




时间:  2005-4-30 12:50
作者: 刚果金

我也为93号文发愁啊!!
时间:  2005-4-30 12:52
作者: 刚果金

楼主不能拆别人的设备!建议问问广东电信的做法.
时间:  2005-5-5 17:25
作者: 大侠

YY个坯,就你电信要吃饭呀,我们这帮兄弟喝风去呀!你就知道拆,有本事来把客户抢回去呀。YY个坯,就在你电信碗里抢饭吃,怎么遭?
时间:  2005-6-3 10:36
作者: zd1998

有本事不要 违规去做事。

时间:  2005-6-6 09:41
作者: bestfly

有信产部的93号文。
掌握证据,
到时候控告,索赔

时间:  2005-6-22 09:09
作者: zd1998

信产部的93号文还是有作用的,移动自己也在拆,但愿大家以后和平相处。
时间:  2005-8-5 17:56
作者: zd1998

但愿大家以后和平相处。
时间:  2005-8-15 09:57
作者: 宝葫芦宝

信产部和通管局总是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要管。唉,无论哪个政府部门都是如此。
时间:  2005-8-17 18:04
作者: zd1998

说得对,行政不作为或者乱作为。
时间:  2005-9-14 16:33
作者: zd1998

信产部要下来查了。

时间:  2005-11-1 14:35
作者: 无线公话

这个东西很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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