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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通信工程师  [查看完整版帖子] [打印本页]

时间:  2006-10-1 11:36
作者: 风雨过后     标题: 通信工程师

通信工程师好考吗?哪位靠过说说看看。
时间:  2006-10-1 16:22
作者: 饿了就吃包子

好考,基本工扎实就好
时间:  2006-10-2 14:36
作者: jinsuo927

这个有专门的考么?
时间:  2006-10-2 20:50
作者: LEWISCONAN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时间:  2006-10-9 10:40
作者: ran2ner

好考,有复习资料
时间:  2006-10-9 16:45
作者: chenbo

好考,就是报名时要求高
时间:  2006-10-10 18:15
作者: ivys01

比较好考的~~~~~~~~~~~~
时间:  2006-10-11 16:33
作者: chenbo

我都想考一下,就是资格还不够,要中高级职称或大本毕业5年从业经验
时间:  2006-10-19 14:41
作者: river_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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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发的
时间:  2006-10-26 22:23
作者: xslcn

有没有考试的书本买呢???
时间:  2006-10-28 23:38
作者: yzqatcu     标题: 浙江省通信行业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管理实施办法

附件1:

浙江省通信行业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管理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信息产业部人事司《关于印发通信工程师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信人函〔2003〕150号)文件精神,创新培养人才的管理模式,从企业自我评价向社会化管理转变,丰富和发展人才评价方式,建立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的管理机制,做到客观、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价通信专业技术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专业技术职称已经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并向执业资格制度过渡,这是专业技术职称的重大改革,本着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的平稳成长与公平选拔,信息产业部决定对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由评审改为以考代评、考评结合,逐步与执业准入制度并轨的考试制度。
第二条 通信工程师是从事通信工程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实施对通信工程师的考试是用人制度重大改革的实施步骤,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考试工作由信息产业部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工作指导委员会统一组织,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证书,浙江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工作办公室具体承办,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省内通信行业从事通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 信息产业部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工作指导委员会根据国家通信技术、业务发展和通信市场需求,设置通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类别与范围(见附件1-1)。
通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分为助理通信工程师资格、通信工程师资格和高级通信工程师资格。
第五条 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坚持个人自由申报,社会公正评价,企业自主聘任的原则,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设置的要求在获得通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第六条 申报通信工程师任职资格认证的考试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服从国家整体利益,模范遵守通信行业的行为准则,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申报助理通信工程师任职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本办法第六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通信及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通信及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通信及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通信及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
(五)取得通信及相近专业硕士以上学位。
第八条 申报通信工程师任职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本办法第六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通信及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通信专业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通信及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通信专业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信及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通信专业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四)取得通信及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通信专业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
(五)取得通信及相近专业博士学位。  
第九条 申报高级通信工程师任职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本办法第六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获得通信及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资格后,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6年;
(二)获得通信及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资格后,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三)获得通信及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资格后,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四)获得通信及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资格后,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第十条 通信工程师除参加任职资格考试外还需进行能力测评,即撰写代表本人目前学术水平的论著(著作、译著、论文)或技术报告1篇;高级通信工程师,除参加资格考试外,也需进行能力测评,即撰写代表本人目前学术水平的论著(著作、译著、论文)或技术报告2篇,其中1篇必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著的测评将组织通信行业业内专家评审,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第十一条 通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认证考试合格者,由信息产业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通信行业范围内通用。
第十二条 通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助理、中级、高级通信工程师考试均设通信新技术、新业务知识和通信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中、高级通信工程师资格加考通信英语。
通信新技术、新业务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成绩当次有效。
通信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
通信英语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成绩当次有效。
第十三条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内中心城市高考定点学校。
第十四条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统一组织按规定携带有关证件到省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工作办公室报名,同时审核学历证件和从事通信专业工作经历,符合报考条件向应考人员核发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第十五条 论文撰写必须独立完成。如有抄袭、代写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所写论文无效,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所有通过的论文将在我省“通信工程师认证”网站上发布,对取得“优秀”成绩的论文,将推荐给相关报刊。如因著作权发生纠纷,由申报人本人负责。所有论文应不牵涉保密问题,否则文责自负。
第十六条  申报通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对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程序申请参加考试和办理登记验审手续。
第十七条 申请高级通信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有信息产业部核发的通信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方可有资格参加评审。
第十八条 鼓励培养通信专业复合型人才,允许不同时间在同一等级中申报不同专业的任职资格,实现一人多证,拓宽人员岗位之间流动渠道。
第十九条 通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实行定期登记验审制度,每2年登记一次,有效期满持证者应按有关规定到省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办公室办理登记验审手续。
申请登记验审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通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二)职业道德行为良好,无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本专业岗位工作;
(四)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并提供接受继续教育或参加技术业务培训的证明。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验审:
(一)触犯国家法律、追究刑事责任者;
(二)恶意阻碍通信网络互联互通的主要责任者;
(三)造成重大通信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第二十条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和纪律,切实做好试卷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第二十一条 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考试回避制度。严肃考场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第二十二条 通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每年进行1~2次,按全国统一时间进行。
第二十三条 通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和培训等项目的收费标准按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由浙江省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1:

通信工程师的分类与范围

通信工程师的分类与范围:
1.有线传输工程:
从事明线、电缆、载波、光缆等通信传输系统及工程、用户接入网传输系统以及有线电视传输及相应传输监控系统等方面的科研、开发、规划、设计、生产、建设、维护运营、系统集成、技术支持、电磁兼容和三防(防霄、防蚀、防强电)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2.无线通信工程:
从事长波、中波、短波、超短波通信等传输系统工程与微波接力(或中继)通信、卫星通信、散射通信和无线电定位、导航、测定、测向、探测等科研、开发、规划、设计、生产、建设、维护运营、系统集成、技术支持以及无线电频谱使用、开发、规划管理、电磁兼容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3.电信交换工程:
从事电话交换、话音信息平台、ATM和IP交换、智能网系统及信令系统等方面的科研、开发、规划、设计、生产、建设、维护运营、系统集成、技术支持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4.数据通信工程:
从事公众电报与用户电报、会议电视系统、可视电话系统、多媒体通信、电视传输系统、数据传输与交换、信息处理系统、计算机通信、数据通信业务等方面的科研、开发、规划、设计、生产、建设、维护运营、系统集成、技术支持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5.移动通信工程:
从事无线寻呼系统、移动通信系统、集群通信系统、公众无绳电话系统、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移动数据通信等方面的科研、开发、规划、设计、生产、建设、维护运营、系统集成、技术支持、电磁兼容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6.电信网络工程:
从事电信网络(电话网、数据网、接入网、移动通信网、信令网、同步网以及电信管理网等)的技术体制、技术标准的制定,电信网计量测试、网络的规划设计及网络管理(包括计费)与监控、电信网络软科学课题研究等科研、开发、规划、设计、维护运营、系统集成、技术支持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7.通信电源工程:
从事通信电源系统、自备发电机、通信专用不间断电源(UPS)等电源设备及相应的监控系统等方面的科研、开发、规划、设计、生产、建设、运行、维护、系统集成、技术支持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8.计算机网络工程:
从事计算机网络的技术体制、技术标准的制定,网络的规划设计及网络管理与监控、软科学课题研究等科研、开发、规划、设计、测试、维护运行、系统集成、技术支持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9.市场营销工程:
从事通信市场策划、开拓、销售、市场分析,为客户提供服务和解决方案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附件1-2:

申报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学历专业(相近专业)
参照表
通信专业学历        1、        通信工程专业[电信工程、无线电通信、光通信、交换(市话、长话、程控交换)、非话通信类、载波、微波、线路、通信电源、通信网络、邮电通信工程等]。2、        电子技术专业(无线电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自动控制、信息工程等)。3、        通信仪器仪表及测量检定技术等。4、        管理工程专业(工业管理工程、科学技术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工程、邮电通信管理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等)。 5、        邮政机械与自动化专业。
相近专业学历        1、        电气专业(动力、电机、电工技术等)。 2、        机械类专业(机械加工、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自动化、铸造、焊接工艺及设备等)。3、        土建专业(建筑学、邮电与民用建筑工程、建筑材料、供暖与空调工程等)。4、        材料专业(金属材料及热处理、金属加工技术、腐蚀与防护技术等)。 5、        安全工程类。


时间:  2006-11-3 02:16
作者: kevin_xj

有没有什么参考书啊?
时间:  2007-5-25 19:58
作者: X-cq

<p>没考过,也想知道</p>
时间:  2007-6-13 22:14
作者: hbliushun

多看发的复习资料就可以了!特别是习题集!
时间:  2013-10-25 09:23
作者: NO.11

必须从初级开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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