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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国家人事部出台通信专业技术职称,看看设计是否属于这一行业中[讨论]  [查看完整版帖子] [打印本页]

时间:  2006-7-13 11:27
作者: pqhsina002     标题: 关于国家人事部出台通信专业技术职称,看看设计是否属于这一行业中[讨论]

相关规定的分类如下:

一、    基础电信业务:

(一)固定网络国内长途及本地电话业务;
(二)移动网络电话和数据业务;
(三)卫星通信及卫星移动通信业务;
(四)互联网及其它公共数据传送业务;
(五)带宽、波长、光纤、光缆、管道及其它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
(六)网络承载、接入及网络外包等业务;
(七)国际通信基础设施、国际电信业务;
(八)无线寻呼业务;
(九)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

二、         增值电信业务

(一)电子邮件;  
(二)语音信箱;  
(三)在线信息库存储和检索;  
(四)电子数据交换;  
(五)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  
(六)增值传真;  
(七)互联网接入服务;  
(八)互联网信息服务;
(九)可视电话会议服务。

凡是从事以上业务的人员均属于在通信运营领域工作的通信专业技术人员。


我理解能力差,大家分析一下通信设计是否属于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这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13 15:59:43编辑过]


时间:  2006-7-13 17:45
作者: seksky

算吧!
时间:  2006-7-14 00:19
作者: 西红柿

没看明白。。。
时间:  2006-7-14 08:45
作者: pqhsina002

西红柿,就是看看咱们做设计的是不是属于通信专业技术人员?上面有通信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规定。
时间:  2006-7-14 09:17
作者: mengldjack

当然属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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