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费用标准和费用交纳
(一)乙方应按照公布的计费周期、资费标准、缴费期限等规定向甲方收取各项通信费用。甲方应按时足额缴纳各项通信费用。
(二)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资费方案,资费方案有效期为一年(双方特殊约定的除外)。资费方案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逐年自动顺延。如无特殊约定,甲方在有效期内或到期后可自由选择在售资费方案。
(三)如遇国家统一调整通信费用标准,则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如遇乙方发布、调整资费,自乙方公告确定的生效日起执行新的资费标准。在乙方公告确定的生效日前,甲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协议继续履行;甲方提出异议且未能与乙方达成一致的,甲方向乙方结清全部未付款项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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