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吧你 发表于 2024-9-29 13:46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
吃饭吧你 发表于 2024-9-29 15:30
这说的很对,这能不能胜任就说的很模糊
liubillows 发表于 2024-9-29 13:49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liubillows 发表于 2024-10-8 08:04
装傻,还是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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