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人家园

标题: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  [查看完整版帖子] [打印本页]

时间:  2024-8-22 09:52
作者: hq6543210     标题: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

很多从事地信相关业务的企业不了解国家密级的范围,在工作中容易出错造成国家地理信息泄密,企业自身犯罪都不知道,下面给大家列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有关规定,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包括:
(一)绝密级事项
1. 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利益和领土主权及海洋权益造成特别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
2. 泄露后会对国家重要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警卫目标造成特别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
3.泄露后会对国家整体军事防御能力造成特别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
(二)机密级事项
1. 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利益和领土主权及海洋权益造成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
2. 泄露后会对国家重要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警卫目标造成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
3. 泄露后会对国家整体军事防御能力造成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
4.泄露后会对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造成严重损害的。
(三)秘密级事项
1.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利益和领土主权及海洋权益造成威胁或者损害的;
2.泄露后会对国家重要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警卫目标造成威胁或者损害的;
3.泄露后会对国家局部军事防御能力造成损害的;
4.泄露后会对国家测绘地理信息核心技术水平、知识产权保护造成损害的;
5.泄露后会对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造成损害的。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中涉及其他部门或者行业的国家秘密,应当按照相关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定密。


时间:  2024-8-22 10:34
作者: cnqq9999






通信人家园 (https://www.txrjy.com/) Powered by C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