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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热搜的“嚣张女高管”,她的对手揭秘 [查看完整版帖子] [打印本页]
时间: 2024-1-12 09:51
作者: amu85
标题: 上热搜的“嚣张女高管”,她的对手揭秘
4年辗转7家公司,孙某是“芯片判官”还是碰瓷惯犯?(转自集微)
近日,北京尼欧克斯HR高管与试用期被辞退员工孙某的对话视频引发网络热议。视频中扬言要“违法辞退”孙某的HR高管,后经尼欧克斯声明澄清,辞退流程已经相关部门查证并无违法行为。该公司董事长陈怡然还向新浪科技宣称,孙某此前已经“一路讹了多家公司”,实乃芯片行业惯犯。
据知情人士提供信息,多个社交平台中确有大量疑似孙某匿名发表的公开言论,对数家芯片公司及其高管、HR部门展开攻击。集微网一一对比求证发现,相关言论均为孙某发表,其从2020年至2023年底辗转了至少7家芯片公司,几乎每次都在试用期内被辞退,此外还另有2次求职因背调不合格未果。
善檄文、爱群发的“芯片判官”
4年7次的短暂职业旅程中,孙某横跨了半导体行业的多个细分领域,从FPGA与模拟器件供应商成都华微开始,到以太网芯片公司昆高新芯、再到GPU公司沐曦、MEMS公司美新、毫米波雷达芯片公司加特兰、NB-IoT芯片公司芯翼科技,最后到存算一体芯片公司尼欧克斯。知情人士透露,仅2022年内孙某便换了4份工作。
孙某这7份工作几乎都是在试用期被辞退,最快的一次入职第5天便被公司辞退。原则上,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能无理由辞退员工,如若仲裁或法院判定涉及违法辞退,需依《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的,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但如果出现员工能力不达要求,或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等情况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用支付经济赔偿金。
但无论这些芯片公司出具完整充分地辞退缘由,还是依法向孙某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均未能逃过其在网络上的口诛笔伐。譬如在沐曦试用期时,孙某因个人问题被民警从办公区手铐带走,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又譬如已经支付足额赔偿金的北京尼欧克斯。
网络檄文和群发邮件是现代最常见的两种语言类攻击手段,孙某对这两种方式均有涉猎,其多位前同事甚至称其在这两招上已是“集大成者”。
网络檄文从外部形成更广泛的舆论压力,群发邮件则能在从内部实现定向攻击,精准杀伤。孙某先后曾对任职过几乎所有芯片公司进行长篇大论的网络“爆料”,并对所有公司中其直属领导和公司HR部门展开人身攻击,部分对象还被孙某附上了私人照片。即便是万有引力和忆月启函2家曾在背调期间拒绝录用孙某的芯片公司,也被孙某在网络上展开言论攻击,原因分别是万有引力追问孙某与上家公司的合同纠纷细节;忆月启函未向孙某报销面试途中的一等座高铁车票(仅按规定报销二等座费用)。
孙某笔下的网络檄文,大多围绕前公司是否使用盗版EDA工具展开,这是其作为DV部门(Design&Verification)能接触到的为数不多的“商业机密”。其次是抨击公司研发流程不规范,以及从中美贸易战角度给公司或部分高管打上“损害国家利益”的标签。另外,孙某几乎与每家公司的HR部门都处于高度对立的状态,所有檄文均指称HR部门权限过高,操作不合规等问题。
知情人士指出,孙某绝非所谓的正义之士,其发表的相关言论都是为了满足一些个人诉求。毕竟他对于所有前公司的指控都流于表面,从未针对某家的具体问题追查到底。
除网络檄文外,孙某在离开这7家芯片公司时,几乎都会群发邮件抄送数十位公司内部员工,对公司及管理层展开“批评”。若矛盾激化则更为严重,以孙某试用期内4个月便被某公司辞退为例,其曾通过邮件向相关高管的母校各级单位发表关于该高管的“IC行业通报批评”,并在邮件中自称已向三大EDA海外企业邮件举报该公司使用盗版EDA工具。
另外,孙某曾在入职加特兰5天后便因请假流程不合规被辞退,继而在多个论坛发表该公司“俗艳、市侩、心机和刻薄”的网络檄文。当加特兰公司通过正常申诉手段删帖后,孙某又不断向加特兰股东方、供应商、客户乃至友商发送邮件控诉加特兰,并向上百家芯片公司邮件举报其常年匿名活跃的行业论坛包庇加特兰。
与该行业论坛熟悉的知情人士向集微网直言:“哪家公司雇佣了孙某,必将遭受巨大痛苦。他在论坛上换过很多马甲,在许多公司任职不久就闹掰,然后来论坛对前公司进行一顿爆料。”
该知情人士还透露,孙某后因自身信息暴露过多,极力要求论坛删除了自己发表的多篇檄文。
与其他公司不同,遭遇无妄之灾的加特兰并没有选择沉默,该公司向法院起诉孙某侵犯公司名誉权。加特兰内部人士指出,该案件目前尚处于判决书阶段。
“四年磨一剑”的碰瓷惯犯
从现有资料来看,孙某被辞退后对前公司的爆料方式和行文风格如出一辙,其在这些公司任职期间的所作所为也颇有雷同之处。孙某的多位前同事告诉集微网,其本人并不像如今网络上与尼欧克斯HR高管对话时般拘谨和怯懦,反倒是对于制造与同事之间的矛盾乐此不疲。
短短四年间,被孙某在网络上指名道姓攻击辱骂的前同事不下10位,孙某几乎在每一份工作中都会在公司与同事怒目相向的发生争吵,并随即群发邮件,让矛盾扩散到整个公司内部。
一位芯翼科技的内部人士指出,孙某进仅公司一个月后便离开了,其曾与组内的一位同事闹得“非常难看”,后者为公司目前的业务骨干。当时孙某写了一封言辞激烈的邮件,发给组内同事以及外部人员。
另据一位孙某在美新公司的前同事透露,其曾在公司因琐事与一位同事隔门对骂,随后同样书写邮件抄送CEO和多数同事。“主要思想就是抨击这位同事,并对自己骂她的原因做出合理解释”,该前同事说,“孙某还曾因个人提出的项目意见没有被采纳,便对经理心存怨念。后因该经理决定不予孙某通过试用期,孙某便对该经理及公司其他领导在网络上展开无差别攻击。”
此外,沐曦公司曾在2022年9月发表公开声明,声明中提及孙某曾因个人税务问题和疫情期间打架斗殴被民警用手铐带走。一位内部人士向集微网表示,公司当时曾要求孙某返岗,却遭到后者拒绝。至于孙某因何事涉嫌打架斗殴,公司至今仍无从得知。
如今回忆起孙某,该沐曦内部人员无奈的表示:“招聘时的背调还是很重要的。”
芯片公司亟需补课
近年来,我国芯片行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现有的人力资源在数量庞大的公司之间进行着高速、频繁且不健康的流动。
对于大多数专注在研发业务上的年轻芯片企业而言,由于无暇兼顾内部职能部门的制度完善,导致在人员招聘或辞退流程上的专业度欠缺,进而让芯片行业成为劳动争议案件的频发领域,前员工在网络平台爆料公司“内幕”的案例也时有发生,其中缘由或因对离职赔偿不满,或因对前同事、前领导不满。
大量真假难辨的信息让不少芯片公司苦不堪言,这也反映出芯片公司在员工招聘时背调不充分,在员工离职或被辞退时,忽视了一些潜在的矛盾点,甚至像苹芯科技HR一般激化矛盾,这才导致一些原本占理的公司处于被动局面。
以孙某被裁后指控尼欧克斯的“IC业务外包、麻将文化以及使用盗版EDA工具”等情况为例,这类抨击和爆料是否属实外界很难验证,相关企业应自省和自检。但根据孙某的过往来看,可以肯定的是,一名4年时间内辗转7家企业的工程师,几乎在每一家都未通过试用期,其自身问题一定客观存在。因此,对于孙某掀起的舆论风波,各界不应随波逐流,需理性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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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1-12 10:09
作者: scnc001
这是搞整顿来了吗
时间: 2024-1-12 10:15
作者: kod
都是套路
时间: 2024-1-12 10:24
作者: 史诗级龙套
不错,等到转折了
时间: 2024-1-12 10:44
作者: NihIWm
孙某就算有不当也掩饰不住嚣张女高管的嘴脸,求职者碰瓷公司?惯犯?反正我是不信的,我只知道求职者一直是属于弱势群体,公司辞退不给赔偿的多了去,北京尼欧克斯董事长亲自为张某站台,足以证明两人的关系,还说孙某是惯犯,你作为一公司老总,倒是公布证据呀
时间: 2024-1-12 10:50
作者: szlanjack
违法就去告,中国是法治社会,但千万吃瓜的不要搅合进去,搞不好人家这两过一阵子就出来带货了,又尼玛圈粉几十万,吃着瓜过程中,人家就实现了财富自由,瓜民还在底下吵得不可开交,更有甚者可能正反论点无法达成一致激动一下还动手了,哈哈。。
时间: 2024-1-12 11:23
作者: gzh72
szlanjack 发表于 2024-1-12 10:50
违法就去告,中国是法治社会,但千万吃瓜的不要搅合进去,搞不好人家这两过一阵子就出来带货了,又尼玛圈粉 ...
中国是法治社会........
时间: 2024-1-12 11:24
作者: Huawang9989
违法就去告,中国是法治社会,哈哈哈,关键是就算你违法也赢不了啊
时间: 2024-1-12 11:27
作者: 会飞的水晶头
兜兜转转,这是。。。。。!网络真是个好东西:当你和对面的美女聊天时,竟然是个抠脚大汉!
时间: 2024-1-12 11:32
作者: 为别人打工的人
本帖最后由 为别人打工的人 于 2024-1-12 11:35 编辑
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你说人家是“一路讹了多家公司”,是“芯片惯犯”、“碰瓷惯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时间: 2024-1-12 11:42
作者: litter05
本帖最后由 litter05 于 2024-1-12 11:43 编辑
孙某很有策略,一是录像,二是挑起对方的怒火,失去理智,错口失言,三是有预谋策划全过程,到后续网络流量,原来不是第一次啊。
时间: 2024-1-12 11:44
作者: 638363
Huawang9989 发表于 2024-1-12 11:24
违法就去告,中国是法治社会,哈哈哈,关键是就算你违法也赢不了啊
赢不赢还不是关键,时间成本耗不起啊!
时间: 2024-1-12 11:45
作者: 638363
这是帮高管洗地的帖子吧!
时间: 2024-1-12 11:46
作者: lumiere037
真的吗?我不信。
时间: 2024-1-12 12:03
作者: tzmslxz
7分钟的记忆
时间: 2024-1-12 12:15
作者: 达不溜
说破天都是女高管当着镜头自己说的自己违法了。
这没法洗的。
时间: 2024-1-12 12:29
作者: gfhe
看来清华帮是名不虚传啊!
时间: 2024-1-12 12:30
作者: gfhe
看来清-华-BANG是名不虚传啊!
时间: 2024-1-12 13:36
作者: bargainking
职业碰瓷家
时间: 2024-1-12 14:13
作者: szlanjack
Huawang9989 发表于 2024-1-12 11:24
违法就去告,中国是法治社会,哈哈哈,关键是就算你违法也赢不了啊
你不去告怎么知道赢不了,除非你没有证据啊,你即使在美国也只能去告啊,难道拿大biu把人家给突突了?
时间: 2024-1-12 14:14
作者: szlanjack
gzh72 发表于 2024-1-12 11:23
中国是法治社会........
有啥惊讶的?难道只有你心目中那个国家才是法治国家?亦或是找你才能解决问题?
时间: 2024-1-12 14:22
作者: szlanjack
638363 发表于 2024-1-12 11:44
赢不赢还不是关键,时间成本耗不起啊!
又不要你每次都亲自出庭,委托律师去处理就是了,这种情况即使发生在美国也是一样这样子处理,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美国你也是要几次庭审才能确定,这种事情声音大解决不了问题,找一个好律师才是上策,官司打赢了,诉讼费及赔偿对方都得付。
时间: 2024-1-12 16:00
作者: 638363
szlanjack 发表于 2024-1-12 14:22
又不要你每次都亲自出庭,委托律师去处理就是了,这种情况即使发生在美国也是一样这样子处理,要向法院提 ...
打官司标的额又不大,时间成本太久,请个律师去耗,赔偿的钱够不够付律师费?人家高管吃透了规则,法律拿她没办法!
时间: 2024-1-12 16:21
作者: lizp86
NihIWm 发表于 2024-1-12 10:44
孙某就算有不当也掩饰不住嚣张女高管的嘴脸,求职者碰瓷公司?惯犯?反正我是不信的,我只知道求职者一直是 ...
我到觉得这个公司是惯犯,能说出那样话的HR,足以说明这个公司以前就干过违反劳动法的事,只不过有些人不去告发它而已。
时间: 2024-1-12 16:32
作者: 清闲一时
时间: 2024-1-12 16:40
作者: gzh72
szlanjack 发表于 2024-1-12 14:14
有啥惊讶的?难道只有你心目中那个国家才是法治国家?亦或是找你才能解决问题?
你说的那个国家是哪个?我猜是曹县,他们也这样说,他们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讲法制的。l
时间: 2024-1-12 17:36
作者: szlanjack
gzh72 发表于 2024-1-12 16:40
你说的那个国家是哪个?我猜是曹县,他们也这样说,他们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讲法制的。l
为啥反问我呢,我看到你一惊一乍的装着神神秘秘的质疑中国不是法治国家,猜你心目中肯定有一个法治国家的标的吧,你说是曹县就是曹县呗,关我鸟事哦。
时间: 2024-1-12 17:40
作者: gzh72
szlanjack 发表于 2024-1-12 17:36
为啥反问我呢,我看到你一惊一乍的装着神神秘秘的质疑中国不是法治国家,猜你心目中肯定有一个法治国家的 ...
我有说中国不是吗?你怎么理解管我鸟事。不要这样敏感。
时间: 2024-1-12 17:48
作者: szlanjack
638363 发表于 2024-1-12 16:00
打官司标的额又不大,时间成本太久,请个律师去耗,赔偿的钱够不够付律师费?人家高管吃透了规则,法律拿 ...
这个就看你自己选择了,不是所有官司都愿意打,在丑国也一样。也不是所有官司都衡量经济效益。看这个视频,都闹这样了,还是钱的问题吗?不就是想出口气不,建议多少钱也找律师干啊,何况仲裁一般律师费都有败诉方出啊,否者闹这出不就让人觉得另有所图?想蹭流量?
时间: 2024-1-12 17:49
作者: szlanjack
gzh72 发表于 2024-1-12 17:40
我有说中国不是吗?你怎么理解管我鸟事。不要这样敏感。
那你*肯定有事,小学毕业的语文水平都能看出来,除非你小学都没毕业。
时间: 2024-1-12 22:50
作者: gzh72
szlanjack 发表于 2024-1-12 17:49
那你*肯定有事,小学毕业的语文水平都能看出来,除非你小学都没毕业。
你好聪明。表扬一下。
时间: 2024-1-13 09:45
作者: dawnlee
拉黑
时间: 2024-1-13 09:50
作者: liubillows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时间: 2024-1-13 09:51
作者: liubillows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时间: 2024-1-13 09:53
作者: user2020
私 有企业的优 越 性,体现得淋漓尽致呀
时间: 2024-1-13 09:56
作者: liubillo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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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1-13 09:58
作者: liubillows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时间: 2024-1-13 10:20
作者: user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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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1-13 10:21
作者: user2020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时间: 2024-1-13 11:18
作者: bluesea007
HR简历筛选是怎么做的呢?到了快转正了才说人家是惯犯,前面5个月没发现他技术不合要求,第6个月就发现了?
再说了,从这个HR嚣张的程度看,这个公司才是一个惯犯,没得洗了。
时间: 2024-1-13 11:37
作者: szlanjack
gzh72 发表于 2024-01-12 22:50:28 你好聪明。表扬一下。
一条阴沟里的老鼠,见不得阳光,也不愿意见阳光,敢说都不敢当,更不说做了,以后就是过街老鼠。--学习一下你的描述方式。
时间: 2024-1-13 11:48
作者: ftjtn
反转了?
时间: 2024-1-13 12:50
作者: 794093879
无脑太多了
时间: 2024-1-13 13:34
作者: 638363
szlanjack 发表于 2024-1-12 17:48
这个就看你自己选择了,不是所有官司都愿意打,在丑国也一样。也不是所有官司都衡量经济效益。看这个视频 ...
不是每个地方都适合你说的这一套,特别是那些司法文明指数低的地区!也不要拿别国做对比,没可比性!
时间: 2024-1-13 14:47
作者: szlanjack
638363 发表于 2024-01-13 13:34:03 不是每个地方都适合你说的这一套,特别是那些司法文明指数低的地区!也不要拿别国做对比,没可比性!
那就继续选择吃瓜就是了,司法文明高不高你我都不具备这个能力判断,但你权利受到损害,又手握证据,所在国又有相关法律条款,你自己放弃,那又怎么去怪法律、司法?难道你想躺着维护自己权利或者是拿大biu去维护自己权利?
时间: 2024-1-13 19:49
作者: it1010
某音唯恐天下不乱
时间: 2024-1-13 19:56
作者: rafeyoung
为啥不点名呢,孙什么?这种人就该被全行业封杀,之前也听过那种专门诈骗公司的职业选手。
时间: 2024-1-13 23:10
作者: flotsamkernel
等到反转了。
时间: 2024-1-14 10:17
作者: chq0927
看网上评论还有论坛这个帖子的回复上看,就两种势力的人为自己的利益在说话。
时间: 2024-1-14 11:41
作者: OscarDon
不管真相如何
这样的处理方式都是有待商榷的
而且还被人实证了,更得不偿失
时间: 2024-1-15 08:36
作者: hbooy
看来清-华-BANG是名不虚传啊!
时间: 2024-1-15 08:56
作者: cxfree
szlanjack 发表于 2024-1-12 14:22
又不要你每次都亲自出庭,委托律师去处理就是了,这种情况即使发生在美国也是一样这样子处理,要向法院提 ...
好笑。赢了也就是多半个月的遣散费,还全权委托律师?你家律师这么不值钱,还是被裁的月薪10万+?
时间: 2024-1-15 10:32
作者: xxxhit
这个不能只听信一方。 没有与 孙某 做过同事的。大部分都人为他是弱势的。。。
很多东西不能偏听偏信。
时间: 2024-1-15 11:28
作者: piview
抹黑水军来了,资本和力量果然厉害
时间: 2024-1-15 11:28
作者: szlanjack
cxfree 发表于 2024-1-15 08:56
好笑。赢了也就是多半个月的遣散费,还全权委托律师?你家律师这么不值钱,还是被裁的月薪10万+?
明显违法劳动法的,绝大部分不需要请律师的,直接劳动仲裁了,免费的。要打官司的,估计就是企业HR故意给你设套,你自己由于没有经验证据不一定充分,这个看你自己权衡利益了,值不值得打官司。你还觉得哪些地方好笑的?你有更好的处理方式吗?就这个案例,这个男的如果委屈就扇这个女高管2个耳光,最多也就违反治安管理条例,顶多拘留几天,也不会留下案底。如果没过试用期,还有啥好说的,人家女高管说自己违法,这个也不能作为证据啊,你在大街上说你自己违法了,谁鸟你啊。只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啊。
时间: 2024-1-15 11:47
作者: cxfree
szlanjack 发表于 2024-1-15 11:28
明显违法劳动法的,绝大部分不需要请律师的,直接劳动仲裁了,免费的。要打官司的,估计就是企业HR故意给 ...
所以不是最终还是回到成本上了。
现有的法律和劳动保护现状,个人向企业维权难如登天。
比如我家领导就是这样,企业欠了几个月工资,最后法院判赢,但一分钱拿不到。企业正常经营,然后所有资产、账户均被各种监管,反正是没有一分钱可以执行,然后让原告自己找可执行资产。
一纸空文
时间: 2024-1-15 13:28
作者: nicalsa
感觉像是某个美国机构派出的商业间谍
时间: 2024-1-15 14:37
作者: njuwysy
人才啊
能够快速融入环境,收集信息,然后加以攻击
时间: 2024-1-15 16:35
作者: 小飞1900
时间: 2024-1-15 17:09
作者: piview
一群蝼蚁经常遇到职场不公还为资本家说话,笑死
时间: 2024-1-15 20:45
作者: 13105383007
牛
时间: 2024-1-16 09:30
作者: szlanjack
cxfree 发表于 2024-1-15 11:47
所以不是最终还是回到成本上了。
现有的法律和劳动保护现状,个人向企业维权难如登天。
比如我家领导就 ...
你生活在地球上任何一个国家,都需要判断成本,要么赌口气,要么有经济效益。薪水报酬是企业所有债务偿还优先级最高的,你申请强制执行,那肯定是会封所有账户的,除非公司破产,否则肯定无法正常经营。这个也没办法啊,劳动者非得等到公司破产了才劳动仲裁,所以要增加自己的法律意识,尽最大可能保护自己,不是靠谱的领导,欠薪一个月就要考虑去劳动部分申请仲裁。
时间: 2024-1-17 08:31
作者: lee11010
古话有云,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这个事情反映的是目前社会普遍的一个状况,大家都在这样做,只是没有遇到硬茬而已,想要改变,那涉及到的东西就太多了。
时间: 2024-1-23 10:58
作者: cxfree
本帖最后由 cxfree 于 2024-1-23 11:02 编辑
szlanjack 发表于 2024-1-16 09:30
你生活在地球上任何一个国家,都需要判断成本,要么赌口气,要么有经济效益。薪水报酬是企业所有债务偿还 ...
你真搞笑。
现实是这个企业一直在正常经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答复是该企业所有的资产、账户全部被查封了,无法执行,让申请人自己去找该企业未被查封的资产。
现实就是这么神奇,所有资产被查封的企业运营正常,但就是不给付工资,法院也绝对查不到企业有隐秘的账户或资产。
时间: 2024-1-23 11:09
作者: szlanjack
cxfree 发表于 2024-1-23 10:58
你真搞笑。
现实是这个企业一直在正常经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答复是该企业所有的资产、账户全部被查封 ...
哪个企业这么牛逼,曝光一下。找个媒体报道报道,说不定能上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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