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德尔的这个逻辑错误是非常隐晦的,90年来大家都发现不了,这里面包括了冯诺依曼,爱因斯坦,图灵。 即使我点出来了,还是有很多人会想不清楚。
在英文版中,我又增加了一些内容,给出两种试图补救哥德尔的这个逻辑错误的方案,当然是都失败了。 大家和补救方案对比着看,更容易理解,也非常有意思。
有意思在什么地方呢? 第一种方案没能实现自指,而第二种方案可以实现自指,但必须以说谎者悖论作为逻辑起点。
得到这样的结论,富于美感,肯定是没错了。 我为什么看哥德尔定理的第一眼就觉得不对,不是因为愤青民科瞎质疑,而是因为它太丑了。如果你是科研工作者,能培养出美感,才有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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